老人常言:本命年犯太歲的,犯太歲者流年不利。對于36歲的王黎成,今年真的不利,24歲就成為良黎地產總裁的他,終究駕馭不住“良黎”這輛失控的馬車。7月18日,云南房網曾以“良黎星光廣場沉寂6年近期動工中國水電參建?”為題,對良黎星光廣場的建設進行過報道。一個月后的8月20日,該項目的開發商良黎地產,因“行賄被判罰金400萬”再度引發關注。一篇題為“一地產公司行賄被判罰金400萬”的報道中指出,2007年間,良黎地產法定代表人王某某在幫某銀行代建團購房過程中,送給銀行副行長張某(另案處理)10萬元。以外,良黎地產在西山區城中村改造過程中,由公司總經理送給時任西山區福海街道辦楊家社區盧家地居民小組書記李某(已判刑)、小組長盧某各50萬元。經西山區法院審理后,以單位行賄罪判處良黎地產罰金400萬元,判處該公司負責人王某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回想2002年良黎地產以地州房企的身份進入昆明市場以來,一路順風順水,高歌猛進。然而,從2008年拿下兩個地塊,準備開發良晨水逸二期和藍山數碼二期(即良黎星光廣場)以后,這個紅火一時的房地產企業的經營狀況便開始急轉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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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星地產一路高歌
良黎地產由王自良創建,前身是石屏縣亞房子建筑有限公司。1999年,該公司更名為紅河良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王自良的兩個兒子,王黎成和王黎清在公司里擔任要職。至此,這家發家于小縣城的建筑公司開始進軍地州市場。在紅河州先后開發了“大亞灣公寓”、“太陽城商廈”、“紅河州委十號樓”等項目,一路斬獲頗豐,為良黎地產繼續進軍省會市場積攢了充足的資金。
2002年,年僅24歲良黎地產總裁王黎成,帶領良黎地產繼續進軍昆明市場。入昆后便成功拿下了滇池路地塊,打造了良黎地產在昆明的第一個項目——藍山數碼。該項目位于滇池路和金蘭路交叉口,對面即是滇池中學,周邊名校環繞,交通便利,在2004年年底和2005年期間銷售火爆。隨后,位于廣福路的良晨水逸(一期),以52%的高綠化率和1.17低地容積率,成為當時市民心里的理想居所,好評不斷。

《諾瑪的十七歲》劇照
2006年良黎成立了紅河影視集團,并參與運作了兩部影視作品:《諾瑪的十七歲》、《別姬印象》。雖然這兩部影視作品在國內外都獲得了不錯反響,但公司本身的發展的定位和規劃則讓地產同行們有些看不懂,甚至被認為有些不務正業。網上更有傳言:“王黎成隨身攜帶云藝女友,天天昆都夜場。”
樓市風云起良黎麻煩多
2008年,良黎地產又迅速拿下了廣福路華都花園背后的一個地塊以及滇池路藍山數碼旁的一個地塊,準備打造良晨水逸二期和藍山數碼二期(即良黎星光廣場),并在各大媒體進行了大肆宣傳,同時還組織了多個單位進行團購。然而,冒進也為未來埋下了隱患。

良黎星光廣場效果圖(圖片來源于網絡)
同年1月,良黎地產被云南翰博拍賣集團有限公司訴上法庭,原因是良黎地產在與云南翰博拍賣集團有限公司的合作中,使用超標土地開發別墅,引起土地糾紛。雙方預解除合同時,良黎地產未按約定支付云南翰博拍賣集團有限公司賠償金。雖然此事并未對當時的良黎地產造成太大影響,但似乎也成為了良黎地產命運下滑的征兆。

2011年購房者圍堵良黎地產公司(圖片來源于網絡)
2011年4月,良黎地產位于滇池路的公司門口遭到百余購房者的圍堵。據相關資料顯示,當時的購房者反映:自己于2009年9月24日與該地產公司簽訂了團體購房協議,購買“良晨水逸二期”住宅,地產公司承諾于2011年10月份交房。然而,臨近交房期限,房卻還沒蓋。良黎地產給出的答復卻只是“除退還購房款外,不作任何賠償”。這一做法激怒了購房者,圍堵一直持續2小時。經過這一事件后,良黎地產多年來樹立的信譽和口碑被大打折扣。有分析人士發帖指出,良黎地產兩個重大項目的擱淺可能與公司資金運作出現問題有關。
時至本月7日,“滇池路一工地施工方開車堵門討薪開發商怒砸3輛車”的新聞報道再次將良黎地產置于風口浪尖之上。據了解,報道中所指的工地即為良黎星光廣場項目工地。該工地原開發商良黎地產,因未按時付給施工方工程款,而后項目連同債務轉讓處理不當,引起了新開發商與施工方之間的多重矛盾。由此可見,良黎留下來的債務遺產問題至今依然陰影未散。
如今,曾經風光的良黎地產,終于以“以單位行賄罪判處良黎地產罰金400萬元,判處該公司負責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而告一段落。對于麻煩不斷的良黎地產來說,想要再東山再起也絕非易事了,昔日紅火的良黎地產漸行漸遠,逐漸消失在人們視線之中。然而,歷史總是驚人的相似,近來地產業內“業主堵路”、“集體維權”事件依然時有發生,只希望良黎地產的前車之鑒,能讓更多房地產企業在未來的發展中謹慎而為,量力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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