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環境保護局擬審批《“水岸青城”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公示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有關規定,現將擬審批的《“水岸青城”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基本情況予以公示。

一、建設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水岸青城

建設地點:昆明市西山區前衛辦事處擁護社區

建設性質:新建

建設單位:昆明市五華房地產開發經營有限公司

環評單位:中晟環保科技開發投資有限公司

建設內容:本項目總用地面積為70675.41m2(106.01畝,其中23.315畝為代征),凈用地面積51796.59m2,總建筑面積201824m2,綠地率42%,綠地面積21574.5m2,建筑密度22%,容積率2.66,規劃戶數1114戶,共建設有17棟住宅樓,2棟獨立商業樓及配套設施,共設機動車位1104個。

二、項目采取的環保對策措施

對策措施 水環境保護 施工期 布設2個臨時沉淀池,布設2個車輛清洗池,匯水沿臨時排水溝匯集到項目區北側和南側施工出入口處,施工廢水經沉淀等措施處理后回用于地面灑水抑塵。 運行期 (1)項目必須按建筑設計規范建設化糞池,化糞池的容積應大于日廢水的排放總量,同時必須加強對化糞池的管理,每年清掏不少于兩次,以保證對廢水的處理效果,并避免糞水外溢,污染環境。(2)項目實行清污、雨污分流。項目運營期所臨路段希望路污水管網通達,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排入希望路市政污水管,再進入昆明市第七污水處理廠。(3)獨立商業樓需預留隔油池位置。 聲環境 施工期 (1)建筑施工單位應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施工噪聲污染,所排放的建筑施工噪聲,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建筑施工場界噪聲限值。(2)建筑施工過程中使用機械設備,產生環境噪聲污染,施工單位應當在工程開工前十五個月向工程所在地的西山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報該工程的項目名稱、施工場所和期限、可能產生的環境噪聲值以及所采取的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措施的情況。(3)項目建設嚴禁在12時至14時、22時至次日6時施工。(4)因連續作業必須進行夜間施工的,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前三日持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證明,到所在地的西山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并在施工地點以書面形式向附近居民公告,以征得公眾的理解和支持。
(5)建設單位在于施工單位簽訂合同時,應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機械設備為低噪聲設備,例如選液壓機取代燃油機械。同時在施工過程中的施工單位應設專人對設備進行定期保養和維護,并負責對現場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嚴格按操作規范使用各類機械,采用低噪聲的先進的工藝。
(6)建材及渣土運輸經過敏感區時盡量減速,禁止鳴笛,減小建筑材料及渣土運輸對沿線敏感目標的影響。
(7)建設管理部門應加強對施工場地的噪聲嚴格管理,施工企業也應對施工噪聲進行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聲產生企業與民眾的糾紛。
(8)加強施工期的操作規范,避免人為造成諸如高空拋丟重物砸下造成的突發性噪聲影響周圍居民的情況發生。
(9)由于離建設項目區最近的保護目標為東面的同德錦江嘉園,為減少施工期間施工設備對周邊環境敏感點的不利影響,將大型施工設備放置于施工場地中遠離緊鄰保護目標同德錦江嘉園一側的位置,并盡量避免夜間施工減少噪聲對周圍保護目標的影響。
運行期 (1)選擇低噪聲和符合國家噪聲標準的設備。(2)對產生噪聲的設備如水泵、風機、柴油發電機等應布置于單獨的房間內。(3)設備安裝位置要得當,避免放置在人群活動頻繁區域的附近。(4)在項目區內設置限速和禁鳴標志,減小交通噪聲影響。(5)對商業運營噪聲加強管理。 固體廢棄物 施工期 (1)按照相關規范對棄土石、建筑垃圾進行處置。(2)施工人員的生活垃圾要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筒)內,由環衛部門統一及時處理,防止固體廢棄物對周圍環境產生影響。 運行期 (1)項目運營期的固體廢棄物主要為生活垃圾及商業經營垃圾。(2)項目區生活垃圾從收集、清運到處置均應實現無害化處置。對拉圾收集應實施垃圾袋裝化,并對居民進行垃圾分類回收知識的宣傳和培訓。(3)運營期引進餐飲業,餐飲廢棄物和隔油池產生的廢油應委托具有資質回收餐飲廢油的企業進行清運和處置。 空氣環境保護 施工期 (1)施工工地場界采用圍墻、擋板等遮擋措施,以有效地減少近地面揚塵的擴散。(2)建設工地運輸車輛的車廂應當確保牢固、嚴密,工地的施工場地內道路必須硬化。施工棄渣外運車輛均要加蓋棚布車輛進出、裝卸時應用水將沖洗輪胎并限速行駛。(3)專人負責施工場地和車輛的清潔打掃,保證施工場地和道路的清潔。(4)施工場地粉狀料堆應盡量選在避風處,并對其進行遮蓋,防止大量揚塵產生。臨時堆土場堆放的表土應采用土袋圍擋并采用土工布進行覆蓋。(6)施工場地及運輸通道每天定時灑水,以有效防止揚塵產生,在旱季風大時,應加大灑水量及灑水頻次。 運行期 (1)項目區嚴禁使用高污染燃料。(2)加強項目區綠化管理及維護,保證綠化植物成活生長。(3)項目區內垃圾房設置應距住宅及人流密集區有一定距離。對垃圾房及垃圾分類收集桶要及時清運,減少異味對環境的影響。(4)地下車庫均設置一定量的排風口,布置于臨路一側綠化帶,使排風口與建筑物之間保持一定的距離。
(8)禁止A2-1樓1~2F設置餐飲。項目獨立商業樓引進餐飲之前,應另行環評,以符合《昆明市餐飲業環境污染防治管理辦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46號)和HJ554-2010《飲食業環境保護技術規范》中選址要求,同時在地塊A1、A2、獨立商業樓集中預留送、排風機;油煙凈化設備;隔油設施;專用井道的專用配套空間。
減少外環境對本項目影響 為減少項目區內噪聲影響主要保護目標,也確保周圍交通噪聲對本項目的影響,項目邊界盡量布置綠化和公共設施,盡量種植喬灌木降低交通噪聲的影響。 其他對策措施 (1)項目的建設內容及功能設置必須嚴格按照設計要求進行建設和設置。若項目建設內容或功能設置發生變化,項目方應重新報環保部門進行審批。
(2)嚴格執行昆明市政府關于“禁磷”、“禁白”、“禁煤”的規定。
(3)加大對項目區的綠化工作,通過增加植被類型的多樣性來促進生態系統的穩定性,消除植物生物量減少帶來的影響。
(4)項目區商業入住后應按照相關規定另行辦理環保手續。

三、公眾參與情況

2013年12月10日-12月23日在項目區西側水岸藝城和時代風華二期廠界外宣傳欄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第一次公示,2013年12月27日-2014年1月10日進行了問卷調查和第二次公示;2014年1月26日,通過了市評估中心組織的專家論證,2014年3月10日在http://www.zshbyn.com/網站上進行了全本公開。

四、環評文件放置地點

昆明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環保局窗口(紙質文本)、昆明市環境保護局網站、昆明市政府信息公開門戶網、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決策聽證網(電子文本)。

五、公示時間

2014年3月17日至3月21日止(不含節假日)。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眾對擬建項目區域環境質量的看法;對目前區域范圍內存在的主要環境問題的認識;該項目建設過程中可能存在的環境問題;對本項目環境保護工作的建議;對本項目建設的態度。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眾可通過向指定地址發送電子郵件、電話、信函或者面談等方式發表關于該項目建設及驗收工作的意見看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5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水岸青城”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批意見要求聽證。

八、反饋方式

昆明市環境保護局

Email:hpgsfk@aliyun.com

電話/傳真:0871-641457890871-63149810

通信地址:昆明市呈貢新區錦繡大街1號4號樓

郵編:650500

附件

來源:昆明市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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