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環境保護局擬審批《“五華區KCXS2012-29號地塊”居住區開發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公示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有關規定,現將擬審批的《“五華區KCXS2012-29號地塊”居住區開發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基本情況予以公示。

一、建設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五華區KCXS2012-29號地塊”居住區開發項目

建設地點:昆明市五華區豐寧街道辦事處麻園藝院巷4號

建設單位:昆明尚信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建設性質:新建

環評單位:河南藍森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設內容:項目總占地面積22574.78m2,總建筑面積126248.2m2,其中地上建筑面積90299.12m2,地下建筑面積35949.08m2。建設6棟共900戶住宅樓,并配套建設有零售商鋪、生鮮超市等。

二、項目采取的環保對策措施

施工期 運營期 廢水 a.項目應設置沉淀池對施工生活廢水進行處理,處理后回用于道路場地灑水抑塵、建筑材料的沖洗等方面,不外排。
b.項目應設置沉淀池對施工廢水進行處理,處理后回用于道路場地噴灑抑塵、建筑材料的沖洗等方面,不外排。
c.對于基坑產生的地下涌水,項目擬設置沉淀池對涌水進行處理,在施工場地設置規范排水口,建設方須辦理施工排水許可證后達標外排。
項目區采取雨、污分流的排水體制。a.項目廢水經預處理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中的三級標準及《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CJ343-2010)表1中A等級標準后進入昆明市第三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其余部分生活污水經中水處理站處理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GB/T18920-2002)表1城市雜用水水質中綠化、道路清掃及沖廁相應標準后回非雨天用于項目區內綠化、道路澆灑、公廁沖廁。 廢氣 a.施工工地進出口處地面進行硬化處理,必須設置車輛過水池、沉淀池、過濾池及車輛清洗設備(即“三池一設備”)。
b.施工單位設置各種防護措施,防止施工中產生的塵土飛揚及廢棄物、雜物飄散;堆放場地應避開居民區的上風向,必要時加蓋蓬布或灑水,防止二次粉塵。
c.施工中不得隨意拋擲建筑材料、廢土、舊料、其他雜物和建筑垃圾,應當注意清理施工場地,做到隨產隨清。
d.主要施工道路應灑水抑塵,適時灑水,防止揚塵對外環境產生影響,灑水次數根據天氣情況而定。
a.地下停車場排氣筒排氣口應高出地面2.5m以上;
b.地下車庫尾氣排風口設置應盡量遠離住宅樓,尾氣排風口配合周邊景觀進行設計,并與住宅樓保持一定的距離,排口背向住宅樓。
噪聲 a.建筑施工過程中使用機械設備,可能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施工單位應當在工程開工前十五日向五華區環境保護局申報該工程的項目名稱、施工場所和期限、可能產生的環境噪聲值以及所采取的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措施的情況。
b.嚴禁高噪聲機械設備在12時至14時、22時至次日6時施工(但搶修、搶險作業除外)。因混凝土澆灌、樁基沖孔、鉆孔樁成型等連續作業必須進行夜間施工的,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前三日持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證明,到所在地的五華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并在施工地點以書面形式向附近居民公告;中考、高考前七日內和中考、高考期間的18時至次日8時,禁止在文教科研區、居民住宅區進行產生噪聲的建筑施工作業;中考、高考期間,考點周圍500米范圍內,禁止所有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建筑施工作業。
a.項目區內道路設置禁鳴標志,禁止汽車在項目區內鳴號。
b.加強綠化工作,道路兩旁均種植高大樹木、綠化帶,利用植物屏蔽交通噪聲,最大限度降低項目內及周圍道路交通車輛(小型車輛)產生的噪聲影響程度。
a.產噪設備應選用低噪音、低振動的環保型設備,并對噪聲源設備采取吸聲、隔聲處理(如設置單獨操作間、加隔音罩、隔音板等),并在通風機進、出口尾端安裝消聲器,確保不對項目內住戶產生影響,場界噪聲達標。
b.建設單位應對地下室水電配套設備采取有效的減振措施如加裝減震墊等,有效降低振動污染,杜絕擾民糾紛的發生。
固廢 項目廢棄的磚瓦、混凝土塊等建筑垃圾分類收集,集中處理,并盡可能的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則應及時委托有資質的企業及時外運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積點。 a.在項目區域內設置分類垃圾回收箱對垃圾進行分類回收,分別對廢紙、廢電池、玻璃等進行回收。
b.項目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后,委托五華區環衛部門每日清運和處置。

三、公眾參與情況

項目環境信息于2013年10月28日至11月12日在馬園村公示欄進行第一次公告;2013年12月7日至12月17日在環評愛好者網站進行了第二次公告;2014年1月10日召開了技術評審會;2014年2月24日至2月28日在環評愛好者網站上進行了報告書全本公開。

四、環評文件放置地點

昆明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環保局窗口(紙質文本)、昆明市環境保護局網站、昆明市政府信息公開門戶網、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決策聽證網(電子文本)。

五、公示時間

2014年3月6日至2014年3月12日止(不含節假日)。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眾對擬建項目區域環境質量的看法;對目前區域范圍內存在的主要環境問題的認識;該項目建設過程中可能存在的環境問題;對本項目環境保護工作的建議;對本項目建設的態度。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眾可通過向指定地址發送電子郵件、電話、信函或者面談等方式發表關于該項目建設及驗收工作的意見看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5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五華區KCXS2012-29號地塊”居住區開發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批意見要求聽證。

八、反饋方式

昆明市環境保護局

Email:hpgsfk@aliyun.com

電話/傳真:0871-641457890871-63149810

通信地址:昆明市呈貢新區錦繡大街1號4號樓

郵編:650500

附件

來源:昆明市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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