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近日,沈陽市房產局關于印發《沈陽市住房租賃資金監管辦法(試行)》的通知發布,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據觀點新媒體了解,《辦法》提到,住房租賃企業應當在商業銀行設立1個住房租賃資金監管賬戶,用于收取承租人租金及押金。該監管賬戶不得用于提取現金,不得透支,不得歸集其他性質的資金。同時,住房租賃企業應當確定一個銀行結算賬戶(基本結算賬戶或一般結算賬戶),用于承接監管賬戶劃轉的資金。
住房租賃企業單次收取租金超過3個月的,或單次收取押金超過1個月的,應當將收取的租金、押金納入監管賬戶,并通過監管賬戶向房屋權利人支付租金、向承租人退還押金。
《辦法》還提到,市房產管理部門為住房租賃企業業務系統提供交易服務平臺數據接口聯網服務。住房租賃企業可通過系統對接實時傳輸租賃合同信息,或通過交易服務平臺直接辦理網簽備案。
監管銀行應實現與交易服務平臺系統對接,實時推送監管賬戶資金信息。同時,監管銀行通過交易服務平臺獲取房源、合同、賬單明細、支付流水等住房租賃交易信息。對監管賬戶的入賬資金進行識別,區分租金、押金及其他資金的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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