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近期開出多張挪用預售資金罰單

都市時報全媒體記者 杜曉霞

近日,昆明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發布了昆經開城管綜執罰〔2023〕001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對昆明東旭啟明投資開發有限公司罰款3萬元,原因是,該公司把開發的悅山湖花園(二期)項目的預售資金用于歸還其他項目借款,違反了《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經開區

被罰項目為鴻基云璽臺

據了解,悅山湖花園(二期)即為鴻基云璽臺項目,該項目是鴻基地產進入昆明的第一個作品,位于經濟開發區果林湖東岸,占地面積230畝,總建筑面積約40000平方米。

開發商把預售資金用于歸還其他項目的借款,側面反映出該項目銷售情況不佳。克而瑞數據顯示,該項目今年以來共銷售出39套房子,成交均價為9000元/平方米,成交金額為9387.5萬元。

據悉,該項目一期于2017年11月開盤,當時項目推出的別墅一天售罄,深受購房者追捧。然而,項目后續出現了口碑下滑的情況。都市時報·大象房鑒所曾報道,2019年11月,東旭御山湖在未取得竣工驗收備案的情況下,為了不賠償違約金強制交房。交房后,業主發現小區存在樓板開裂、一樓防水高度不夠、一樓外墻開裂等多項問題。2020年底,還有小區業主向記者反映交房近1年,但綠化未達標、燃氣未通,而且有業主養家禽,嚴重影響生活。之后,東旭御山湖更名,成為現在的鴻基云璽臺。

此外,昆明還有數個項目因不按規定使用預售資金被罰。

去年11月8日,五華區城市管理局對昆明實地花鶴翎開發方云南萬隆置地有限公司開出一張罰單,原因為該開發商擅自將項目預售資金超合同付款,用于其他用途,被罰款3萬元。

去年11月29日,西山區城市管理局對佳兆業2家公司開出2張罰單。公布的處罰決定顯示,昆明佳兆業城市廣場A、G地塊開發方共挪用預售金約13.58億元,共罰款6萬元。

今年3月31日,西山區城市管理局開出行政處罰決定書,內容顯示:潤城三辰府項目的開發商云南龍宇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因不按規定使用商品房預售款,被罰款3萬元。

今年3月,昆明云和中心開發商云南雅欣地產,因未按規定使用約19億元預售資金,被罰款3萬元。

各地住建部門都在加強監管

諸葛數據研究中心首席分析師王小嬙表示,由于新房實行預售制度,一些項目發生了爛尾現象。由于預售監管賬戶沒有起到監管作用,開發商出于自身的資金壓力原因違規挪用預售資金。一旦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挪用預售資金后仍無法緩解現金流緊張問題,導致項目后期建設資金不足,則無法如期交付。

可以看到,近年來,全國地產項目中,挪用預售資金導致停工緩建的案例不在少數。各地住建部門也在加強預售資金監管。

今年1月3日,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了《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規范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的通知》,該《通知》最大的特點是由過去的政府指導、銀行監管為主,轉變為政府監管、多方參與監督的新模式。在實際操作中,優化資金監管,管好且松緊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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