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房頂消防管道安裝符合國標

都市時報全媒體記者 姜潔

  1月6日,都市時報報道了新希望·觀瀾匯小區12棟的業主接房時被“驚呆”,新房房頂上“爬”有粗細長短不一的消防管道和噴頭的新聞。業主認為“消防管道大大壓縮使用空間,而且買房時開發商并未說明有這樣的情況”,因此集體找開發商維權,拒絕接房。

  新希望·觀瀾匯小區12棟消防管道和噴淋系統設置是否符合規范?記者向昆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函采訪,昨日得到了回復:“該項目消防管道安裝及設置符合國家相關規范標準。考慮到業主實際需求,市住建局已建議開發商在滿足消防規定的條件下,可對室內消防管道適當進行優化。”

    

  市住建局回復

  滿足消防規定條件下可對室內管道適當優化

  市住建局表示,近期,針對市民反映的西山區大商匯新希望·觀瀾匯小區12棟住宅戶內設置噴淋一事,該局高度重視,迅速安排昆明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總站派人到現場調查。從實地調查的情況看,該項目消防管道安裝及設置符合國家相關規范標準。

  該項目是超高層住宅,對于超高層樓房的消防管道安裝,國家有著明確的規定:根據《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2018版)第8.3.3條及條文解釋之規定,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住宅建筑內應設置自動滅火系統,并宜采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因此對于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住宅建筑,需要在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套內各房間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以提高其自防、自救能力。

  針對業主反映的“室內部分消防管道會影響空間使用”的問題,從實際調查來看,該棟住宅套內消防管設計標高為2.6米,其中玄關、廚房、衛生間設置直立型噴頭,其他房間設置邊墻型噴頭;建設單位考慮業主后期裝修吊頂后噴頭應露出吊頂,業主裝修時自行改造困難且會對消防水系統產生影響,驗收后將直立式噴頭改為下垂型噴頭。根據《住宅設計規范》GB50016-2014第5.5.2條的規定:臥室、起居室(廳)的室內凈高不應低于2.40米,局部凈高不應低于2.10米,且局部凈高的室內面積不應大于室內使用面積的1/3。從現場局部凈高及局部凈高的面積測量來看,滿足《住宅設計規范》GB50016-2014第5.5.2條要求。此外,連接噴頭與支管的短管有長度預留,噴頭高度可根據業主裝修要求調整,可增加凈高高度。

  從實地調查的情況來看,該項目消防設施設置要求符合國家標準,達到驗收要求。

  考慮到業主實際需求,市住建局已建議開發商,在滿足消防規定的條件下,可對室內消防管道適當進行優化。業主若有其他異議,可根據房屋銷售合同向建設單位協商維權。若協商不成,建議可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業主要求整改

    部分業主表示將走訴訟程序

    面對市住建局的回復,業主們訴求各不相同,主要有三類。

  買了4號房的明女士說:“我們家是剛需,急著住,維權需要很長時間,我們等不了。這兩天開發商已經通知有整改訴求的業主去報房號了,但是還沒有看到具體的整改方案。我們一家人商量了一下,先看開發商怎么整改,如果改得讓我們滿意,我們就打算到此為止了。”據明女士介紹,有部分業主已向開發商報了房號。

  另外兩類業主表示將通過法律訴訟程序進行維權。

  業主楊女士說,其中有一小部分業主想要退房,并且要求開發商按照現在的市場價進行差價賠償。

  不想退房的業主則要求開發商整改到業主滿意為止,不影響實際裝修使用。楊女士說:“因為12棟是特殊房源,是以整個小區最高的價格買的,當時開發商沒有公示也沒有告知業主實際情況,嚴重欺騙了我們消費者,我們希望開發商把特殊房源的差價補給業主。”

  記者聯系了新希望地產的相關工作人員。該工作人員表示:“我們公司正在積極解決,相對的答復和相關的方案還在制訂當中,如果我們有明確下一步的解決方法和公告,會進行通知的。”

  都市時報將持續關注此事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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