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部門聯合轉發通知: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層建筑

9月6日,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福建省應急管理廳、福建省消防救援總隊聯合轉發《關于加強超高層建筑規劃建設管理的通知》。

觀點新媒體獲悉,該通知指出,嚴格管控新建超高層建筑,各地一般不得新建超高層住宅。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下城市嚴格限制新建150米以上超高層建筑,不得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層建筑;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上城市嚴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層建筑,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層建筑。

此外,各地相關部門在審批80米以上住宅建筑、100米以上公共建筑建設項目時,應征求同級消防部門意見,以確保建設項目與當地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實行超高層建筑決策責任終身制,嚴格落實政府投資有關規定,一般不得批準使用公共資金投資建設超高層建筑,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下城市確需新建150米以上超高層建筑,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上城市確需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層建筑,應按照《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713號),作為重大公共建設項目報城市黨委政府審定。

而對于擬建150米以上超高層建筑,省住建廳結合抗震設防專項審查情況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備案;對于擬建250米以上超高層建筑,省住建廳結合抗震設防、消防設計等專題嚴格論證審查,并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備案復核。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要求加強超高層建筑節能管理。新建超高層建筑應當按照三星級綠色建筑標準進行設計、建設,并于竣工驗收備案后取得相應的綠色建筑標識。

觀點新媒體另了解到,2017年10月26日,世茂旗下福建世茂新里程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以15.3億元斬獲福州2017-32號宗地,按照當時出讓協議規定,該地塊取得部隊限高監管部門同意,高度可達可達518米。于2021年3月2日,福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曾對外表示,根據最新研究意見,宗地2017-32號地塊建筑高度按360米控制。目前,該項目仍然沒有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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