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有關規定,現將擬審批的《昆明市盤龍區城投湖畔四季城一期(J2012-040-12)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基本情況予以公示。
一、建設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昆明市盤龍區城投湖畔四季城一期(J2012-040-12)建設項目
建設地點:昆明市盤龍區龍泉街道辦事處中壩片區
建設性質:新建
建設單位:云南城投龍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環評單位:長沙市環境科學研究所
建設內容:項目總占地面積43102.44m2,總建筑面積257848.00m2。建設8棟共1087戶住宅樓,3棟商業裙樓,2座公共廁所。
二、項目采取的環保對策措施
項目采取的環保措施一覽表
內容類型
排放源
污染物名稱
防治措施
大氣污染物
施工期
施工場地、路面、臨時堆土場
粉塵
定期在施工現場灑水降塵;場界設置2.5m圍墻;使用商品混泥土;設置專人清掃;砂石料及其廢土、棄渣等運輸應用密閉式車廂運輸;在車輛出入口設置車輛清洗池1座車輛清洗池。
施工機械、汽車
廢氣
選用排放達標的柴油施工機械設備,尾氣無組織排放
運營期
車輛
汽車尾氣
地下車庫排氣口設置在遠離人群活動的地方,周邊種植綠化帶
化糞池、垃圾收集桶
異味
及時清運、合理布局、綠化吸收、大氣降解
水污染物
施工期
施工場地
施工廢水
施工廢水經收集于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工序或者灑水降塵,剩余部分外排至市政污水管網
基坑
基坑涌水
施工場地
暴雨徑流
設置沉砂池,經沉淀處理后回用,剩余部分外排至東面龍江西路市政雨水管網。
營運期
項目區
雨水
項目內建設雨水管網,并在項目東面設置1個雨水排放口
住宅樓、商鋪、物管
廢水
項目內建設污水管網,并在項目的東面設置了一個污水排放口,項目內共設置5個化糞池,在生鮮超市兩端各設置一個隔油池。產生的污水經預處理后,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三級標準和《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CJ343-2010)表1中A等級標準外排排入龍江西路市政污水管,由龍江西路市政污水管匯入項目東側盤龍江西岸已建的截污管,最終匯入昆明市第五污水處理廠。
固體廢物
施工期
施工場地
建筑垃圾
分類收集處理,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用部分委托有資質單位清運處置
土石方
部分回用,剩余部分委托有資質單位清運處置
施工人員
生活垃圾
統一收集,委托環衛部門清運
營運期
住宅樓、物管
生活垃圾
項目區內設置帶蓋垃圾桶,統一收集后委托當地環衛部門清運,要求日產日清
商鋪
商業垃圾
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統一收集在帶蓋垃圾桶內,統一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處理。
化糞池
污泥
委托當地環衛部門清運處置
餐飲
泔水、廢油
定期清掏,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處理
噪聲
施工期
施工設備、運輸車輛
噪聲dB(A)
禁止夜間施工;大噪聲設備應采取減震、隔聲等措施;合理布局;加強施工管理;合理安排運輸時間,選擇最佳進場道路,避免在夜間及交通擁擠時運輸;施工車輛一般禁鳴喇叭。
營運期
生活、商業活動、設備
噪聲dB(A)
建筑隔聲、距離衰減等
三、公眾參與情況
2014年2月13日至2月28日進行了問卷調查,4月9日在環評愛好者網站上進行了全本公開,4月24日,通過了市評估中心組織的專家論證。
四、環評文件放置地點
昆明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環保局窗口(紙質文本)、昆明市環境保護局網站、昆明市政府信息公開門戶網、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決策聽證網(電子文本)。
五、公示時間
2014年6月4日至2014年6月10日止(不含節假日)。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眾對擬建項目區域環境質量的看法;對目前區域范圍內存在的主要環境問題的認識;該項目建設過程中可能存在的環境問題;對本項目環境保護工作的建議;對本項目建設的態度。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眾可通過向指定地址發送電子郵件、電話、信函或者面談等方式發表關于該項目建設及驗收工作的意見看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5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昆明市盤龍區城投湖畔四季城一期(J2012-040-14)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批意見要求聽證。
八、反饋方式
昆明市環境保護局
Email:hpgsfk@aliyun.com
電話/傳真:0871-641457890871-63149810
通信地址:昆明市呈貢新區錦繡大街1號4號樓
郵編:650500
附件
來源:昆明市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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