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湖畔四季城一期(J2012-040-12)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公示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有關規定,現將擬審批的《昆明市盤龍區城投湖畔四季城一期(J2012-040-12)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基本情況予以公示。

一、建設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昆明市盤龍區城投湖畔四季城一期(J2012-040-12)建設項目

建設地點:昆明市盤龍區龍泉街道辦事處中壩片區

建設性質:新建

建設單位:云南城投龍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環評單位:長沙市環境科學研究所

建設內容:項目總占地面積43102.44m2,總建筑面積257848.00m2。建設8棟共1087戶住宅樓,3棟商業裙樓,2座公共廁所。

二、項目采取的環保對策措施

項目采取的環保措施一覽表

內容類型 排放源 污染物名稱 防治措施 大氣污染物 施工期 施工場地、路面、臨時堆土場 粉塵 定期在施工現場灑水降塵;場界設置2.5m圍墻;使用商品混泥土;設置專人清掃;砂石料及其廢土、棄渣等運輸應用密閉式車廂運輸;在車輛出入口設置車輛清洗池1座車輛清洗池。 施工機械、汽車 廢氣 選用排放達標的柴油施工機械設備,尾氣無組織排放 運營期 車輛 汽車尾氣 地下車庫排氣口設置在遠離人群活動的地方,周邊種植綠化帶 化糞池、垃圾收集桶 異味 及時清運、合理布局、綠化吸收、大氣降解 水污染物 施工期 施工場地 施工廢水 施工廢水經收集于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工序或者灑水降塵,剩余部分外排至市政污水管網 基坑 基坑涌水 施工場地 暴雨徑流 設置沉砂池,經沉淀處理后回用,剩余部分外排至東面龍江西路市政雨水管網。 營運期 項目區 雨水 項目內建設雨水管網,并在項目東面設置1個雨水排放口 住宅樓、商鋪、物管 廢水 項目內建設污水管網,并在項目的東面設置了一個污水排放口,項目內共設置5個化糞池,在生鮮超市兩端各設置一個隔油池。產生的污水經預處理后,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三級標準和《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CJ343-2010)表1中A等級標準外排排入龍江西路市政污水管,由龍江西路市政污水管匯入項目東側盤龍江西岸已建的截污管,最終匯入昆明市第五污水處理廠。 固體廢物 施工期 施工場地 建筑垃圾 分類收集處理,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用部分委托有資質單位清運處置 土石方 部分回用,剩余部分委托有資質單位清運處置 施工人員 生活垃圾 統一收集,委托環衛部門清運 營運期 住宅樓、物管 生活垃圾 項目區內設置帶蓋垃圾桶,統一收集后委托當地環衛部門清運,要求日產日清 商鋪 商業垃圾 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統一收集在帶蓋垃圾桶內,統一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處理。 化糞池 污泥 委托當地環衛部門清運處置 餐飲 泔水、廢油 定期清掏,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處理 噪聲 施工期 施工設備、運輸車輛 噪聲dB(A) 禁止夜間施工;大噪聲設備應采取減震、隔聲等措施;合理布局;加強施工管理;合理安排運輸時間,選擇最佳進場道路,避免在夜間及交通擁擠時運輸;施工車輛一般禁鳴喇叭。 營運期 生活、商業活動、設備 噪聲dB(A) 建筑隔聲、距離衰減等

三、公眾參與情況

2014年2月13日至2月28日進行了問卷調查,4月9日在環評愛好者網站上進行了全本公開,4月24日,通過了市評估中心組織的專家論證。

四、環評文件放置地點

昆明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環保局窗口(紙質文本)、昆明市環境保護局網站、昆明市政府信息公開門戶網、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決策聽證網(電子文本)。

五、公示時間

2014年6月4日至2014年6月10日止(不含節假日)。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眾對擬建項目區域環境質量的看法;對目前區域范圍內存在的主要環境問題的認識;該項目建設過程中可能存在的環境問題;對本項目環境保護工作的建議;對本項目建設的態度。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眾可通過向指定地址發送電子郵件、電話、信函或者面談等方式發表關于該項目建設及驗收工作的意見看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5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昆明市盤龍區城投湖畔四季城一期(J2012-040-14)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批意見要求聽證。

八、反饋方式

昆明市環境保護局

Email:hpgsfk@aliyun.com

電話/傳真:0871-641457890871-63149810

通信地址:昆明市呈貢新區錦繡大街1號4號樓

郵編:650500

附件

來源:昆明市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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