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環境保護局關于對《昆明滇池國家旅游度假區198號路道路工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公示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有關規定,現將擬審批的《昆明滇池國家旅游度假區198號路道路工程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基本情況予以公示。

1.建設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昆明滇池國家旅游度假區198號路道路工程項目

建設地點:昆明滇池國家旅游度假區海埂片區

建設單位:昆明滇池國家旅游度假區國有資產投資經營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建設性質:新建

環評單位:西藏國策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設內容:道路全線長1967.477m,紅線寬30m,占地面積:6.84hm2,設計車速為30km/h,分東段和西段,東段起于采蓮河(不跨河),途徑錦宸滇池湖岸花園一期(在建)公園1903(已建)、公園1903二期(在建),跨清水河止于前衛西路;西段起于采蓮河(跨河),止于滇池路。

二、項目采取的環保對策措施

(1)施工期

廢氣:施工揚塵對采蓮小區有一定影響,采取路面定期灑水、加強管理、在項目出口設置清洗池等,粉塵的污染對周圍環境和關心點的不利影響可以降到最低限度的。

廢水:項目開工建設后應加強管理,做好機械的日常維修保養,杜絕跑、冒、滴、漏現象;另外,雨天應對各類機械進行遮蓋防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規定環評單位要求,建設單位盡快組織對采蓮河的防洪評價;項目不設置施工營地,施工人員不在項目區內食宿,項目產生的少量生活廢水經過沉淀處理后用于灑水降塵,施工人員產生的生活用水對地表水體影響不大。

噪聲:施工期間限定在白天進行,并對施工機械設備進行必要的減噪防護;夜間禁止施工;在采蓮小區一側設置移動式隔聲屏;禁止在22:00~06:00時段內運輸材料。

固廢:廢棄的施工材料應集中、分揀后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定期清運;廢棄土石方及時運至臨時棄渣場,暫存后由有資質單位定期清運。

生態環境:嚴格按照城市建設規劃時預留園林綠地、園林濕地,工程施工過程中嚴格禁止隨意拋灑渣土,工程結束后及時在裸露土地上種植園林綠化植物,形成新的人工園林植被和城市園林景觀。

社會環境:對施工方式的精心組織及合理安排。

(2)運營期

廢水:加強道路保潔工作,通過加強對運輸車輛的管理,除控制大中型車輛通行外,還應加強運輸車輛密閉性管理,運輸易散落物品的車輛,必須密封;加強道路監控,減少車輛滴落的油污等。

噪聲:在采蓮小區、錦宸滇池湖岸花園(一期)、滇池名古屋小區、公園1903(一期)、公園1903(二期)一側增加綠化帶種植密度;此路段采用低噪路面材料;在該路段多增加一些限速、禁鳴等交通標志;針對項目沿線噪聲遠期預測結果存在超標的情況,營運期管理單位必須制定相應的噪聲跟蹤監測計劃,進行跟蹤監測。

固廢:環衛部分加強路面保潔工作,及時清掃道路垃圾,保持路面潔凈。

三、公眾參與情況

2013年6月10日進行了問卷調查,2014年2月19日在天地會論壇網站上進行了全本公開,2013年1月24日,通過了市評估中心組織的專家論證。

四、環評文件放置地點

昆明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環保局窗口(紙質文本)、昆明市環境保護局網站、昆明市政府信息公開門戶網、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決策聽證網(電子文本)。

五、公示時間

2014年3月5日至2014年3月11日止(不含節假日)。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眾對擬建項目區域環境質量的看法;對目前區域范圍內存在的主要環境問題的認識;該項目建設過程中可能存在的環境問題;對本項目環境保護工作的建議;對本項目建設的態度。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眾可通過向指定地址發送電子郵件、電話、信函或者面談等方式發表關于該項目建設及驗收工作的意見看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5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昆明滇池國家旅游度假區198號路道路工程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批意見要求聽證。

八、反饋方式

昆明市環境保護局

Email:hpgsfk@aliyun.com

電話/傳真:0871-641457890871-63149810

通信地址:昆明市呈貢新區錦繡大街1號4號樓

郵編:650500

附件

來源:昆明市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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