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園辟謠 恒大、融創債務表決時間表 遠洋三筆票據付息申請延期

碧桂園美元債早盤走高 此前辟謠被會計事務所盡調

7月26日,碧桂園2024年1月到期、利率8%的美元票據每1美元面值買價上漲6美分至32美分;2025年1月到期、利率5.125%的美元票據上漲3美分至21美分;2025年10月到期、利率3.125%的美元票據上漲3美分至18美分。

25日,碧桂園境內外債反彈,“21碧地01”、“20碧地04”、“21碧地02”、“20碧地03”分別漲44%、25.06%、21.75%、25.67%,均觸發盤中臨時停牌。

消息面上,此前碧桂園表示,有關畢馬威對碧桂園資產和負債進行盡職調查的報道不實。

遠洋集團申請延期兩個月支付三筆美元票據應付利息

7月26日晚間,遠洋集團控股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向債權人征求延期支付三只票據的利息。

據觀點新媒體獲悉,遠洋集團發布公告表示,請債權人參與2024年票據、2027年票據及2029年票據同意征求備忘錄所載有關票據的建議修訂及豁免。

公告提到,倘2024年票據的持有人未批準2024年票據發行人提呈的特別決議案,則2024年票據項下的違約事件可能會于2023年8月13日(即支付2023年1月30日至2023年7月30日期間2024年票據應計利息的14天寬限期的最后一天)之后發生,擔保人其他債務(包括2027年票據及2029年票據)項下的交叉違約條文可能會被觸發。

而2027年票據項下的違約事件可能會于2023年8月18日(即支付2023年2月4日至2023年8月4日期間2027年票據應計利息的14天寬限期的最后一天)之后發生,2029年票據項下的違約事件可能會于2023年8月19日(即支付2023年2月5日至2023年8月5日期間2029年票據應計利息的14天寬限期的最后一天)之后發生,發行人及本公司其他現有債務項下的交叉違約條款可能會被觸發,發行人及本公司可能需立即進行公司重組。

針對上述利息兌付,遠洋集團邀請合資格票據持有人批準建議修訂相關條款。

其中,針對2024年票據,該公司提到,票據于2023年1月30日至2023年7月30日期間的利息申請延期至2023年9月30日支付。

針對2027年票據,于2023年2月4日至2023年8月4日的利息期間產生的利息延期至應2023年10月4日支付。

針對2029年到期票據,于2023年2月5日至2023年8月5日的利息期間產生的利息延期至2023年10月5日支付。

同時,于利息支付日到期的利息將于支付該等利息的到期日向該到期日前第七天營業結束時名列登記冊的持有人作出支付。

中國恒大:債務重組計劃相關表決會議將于8月22日-23日舉行

7月26日晚,中國恒大集團發布公告,公布境外債務重組最新消息。

據觀點新媒體查詢,中國恒大宣布,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開曼群島大法院及英屬維爾京群島東加勒比最高法院轄下高等法院已分別指示就恒大協議安排、景程協議安排及天基協議安排,召開各協議安排的債權人會議,以投票批準各協議安排。

協議安排會議預計分別將于以下日期舉行:恒大協議安排為2023年8月23日;天基協議安排為2023年8月22日;景程協議安排為2023年8月22日。

恒大表示,公司將另行公告有關各協議安排會議通知詳情,股份將繼續暫停買賣,直至另行通知。

另據7月24日報道指,中國恒大將在香港法院尋求批準,以表決其離岸債務重組計劃。據了解,聽證會定于24日上午在香港舉行,涉及恒大及一家子公司。

若連同本周在開曼群島舉行的類似聽證會均獲批準,兩家公司將提出重組計劃進行正式表決的細節。

資料顯示,中國恒大于4月份披露涉及170億美元債權的A組重組支持協議,已有占未償還本金總額77%以上的債權人表示支持。

涉及債權近150億美元的C組重組支持協議,取得30%以上支持。

但要真正實施重組協議,需對各個組別取得75%的支持。

消息稱融創擬9月中旬表決債務重組 法院10月初舉行聆訊

7月26日資本市場消息,融創中國擬在9月18日就債務重組計劃舉行表決會議,而香港法院將于10月5日就融創表決結果舉行批準聆訊。

融創上月宣布,持有未償還債務總額約87%的債權人支持重組協議。

綠地控股:因未按期支付5%本金 5億美元票據26日起停牌

近日,綠地控股集團發布公告稱,由于發行人未能按期支付息票率6.75%、2024年到期的5億美元票據于2023年6月25日到期應付的5%未償面額(2250萬美元),應發行人要求,本期票據將于2023年7月26日上午9時起在港交所暫停交易,直至另行通知為止。

發行人已于2023年7月25日支付了2250萬美元款項。發行人將在可行情況下盡快恢復票據交易,并將適時發布后續公告。

上交所對云南城投有關責任人予以監管警示

7月26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發布關于對云南城投置業股份有限公司有關責任人予以監管警示的決定。

據悉,上交所指出,2022年7月30日,云南城投置業股份有限公司披露與北京創意港商務服務有限公司的債權轉讓合同糾紛訴訟進展。該合同糾紛訴訟事項,涉案本息和金額約54,192.41萬元,占公司2020年期末經審計凈資產絕對值的145%,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收到應訴通知書,公司未披露臨時公告,僅在2021年第三季度報告中進行披露。

2022年6月7日,云南城投披露與江西瑞京金融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的借款合同糾紛訴訟進展。2022年1月,江西瑞京與公司因借款合同糾紛產生訴訟,并簽署和解協議,涉案金額約為21,830.25萬元,占公司2021年期末經審計歸母凈資產的30%,公司未披露臨時公告,僅在2021年年度報告中進行披露。

對此,上交所表示,上市公司涉訴事項可能導致公司遭受損失,對公司股價和投資者決策可能產生較大影響,公司應當根據相關規則的要求,及時、準確、完整地披露。公司涉及訴訟事項達到信息披露的標準,未就上述訴訟事項及時履行臨時公告信息披露義務。公司相關信息披露不及時,影響了投資者的知情權。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2年修訂)》第2.1.1條、第7.4.1條等有關規定。鑒于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我部已對公司及其他責任人做出監管措施決定。

根據《警示函》認定,時任董事長李家龍作為公司主要負責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責任人,時任總經理孔薇然作為公司日常經營管理的具體負責人,未能勤勉盡責,對公司違規行為負有責任,其行為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第2.1.2條、第4.3.1條、第4.3.5條等有關規定及其在《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中做出的承諾。

鑒于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13.2.2條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和監管措施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上交所做出如下監管措施決定:對云南城投置業股份有限公司時任董事長李家龍、時任總經理孔薇然予以監管警示。

順豐控股:境外5億美元債券已完成本息兌付

7月26日,順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公告稱,境外全資子公司境外美元債券完成本息兌付。

據悉,順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境外全資子公司SF Holding Investment Limited于2018年7月26日完成了境外5億美元高級無抵押固息債券的發行,本次美元債券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債券簡稱SFHLDGN2307,票面利率4.125%,債券期限5年,債券到期日為2023年7月26日。

順豐控股表示,截至2023年7月26日,公司已完成本次美元債券的本息兌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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