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有關規定,現將擬審批的《碧桂灣小區(三期)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基本情況予以公示。
一、建設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碧桂灣小區(三期)
建設地點:昆明市盤龍區鉑金大道與昆曲高速交叉口東側
建設單位:云南碧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建設性質:新建
環評單位:昆明翊佐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設內容:碧桂灣小區(三期)由云南碧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建設,擬建地塊位于昆明市盤龍區鉑金大道與昆曲高速交叉口東側,項目總用地面積為59309.39 m2,總建筑面積為120130.14 m2,項目居民總戶數360戶,居住總人口1152人,項目容積率1.38,建筑密度14.58%,綠地率57.62%,機動車位數960個;本項目建設內容包括現狀人工湖及擬建住宅和公共配套設施,擬建設住宅樓共24棟,其中:高層住宅為16#~19#、33#、34#共6棟,低層住宅為B11~B19、B22~B30棟共18棟。項目總投資96700萬元。
二、項目采取的環保對策措施
1、施工期
(1)環境空氣保護措施
①項目建設工地運輸車輛的車廂應當確保牢固、嚴密,嚴禁在裝運過程中沿途拋、灑、滴、漏。加強施工現場運輸車輛管理。運輸的車輛必須車身整潔,裝載車廂完好,裝載貨物堆碼整齊,不得污染道路;
②加強施工現場揚塵控制。嚴禁從建筑物高處向下傾倒建筑垃圾。
③在施工過程中,作業場地應采取圍擋、圍護以減少粉塵擴散。根據有關資料,圍擋、圍護對減少粉塵對環境的污染有明顯作用,當風速為3m/s時可使影響距離縮短40%。建設工地周圍必須設置不低于2.5m的遮擋圍墻。圍墻應用標準板材或磚砌筑,磚砌筑應當粉刷涂白,封閉嚴密,保持整體完整。
④在施工場地安排1~2輛專用灑水車對施工場地灑水以減少粉塵量,灑水次數根據天氣狀況而定。非雨天每日灑水次數不少于2次;若遇到大風或干燥天氣應增加灑水次數;
⑤粉狀物料場所盡量布置于施工場地東北部,大風天氣時應進行必要的遮蓋。粉狀物料裝卸時禁止凌空拋灑;不得在工地內熔融瀝青,禁止在工地內焚燒油氈、油漆以及其他產生有害、有毒氣體和煙塵的物品。
⑥施工場地(通道)必須進行混凝土硬化處理;其建筑物外立面必須用標準密目網或封閉腳手架。工地出入口5m內必須進行混凝土硬化,并設置車輛沖洗設施,運輸車輛必須沖洗后出場。對運輸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車輛加蓋蓬布減少灑落。
⑦盡量避免在大風天氣下進行室外施工作業。根據同類項目工程經驗,4級以上大風天氣不宜實施土方施工;
⑧對建筑垃圾及棄土應及時處理、清運、以減少占地,防止粉塵污染,改善施工場地的環境。建設工地應當按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的要求設置各項臨時設施。
⑨建設單位使用環保型涂料,大大降低了使用過程中二甲苯及甲苯的產生量。
(2)水污染防治措施
項目施工場地內設置了施工廢水沉淀池,容積約為10m3,將項目施工產生的施工廢水、少量生活廢水沉淀處理后回用于項目內灑水降塵及施工用水,一般可以完全回用不外排。雨季回用不完部分,應嚴格按照排水意見要求,處理達到《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 31962-2015)標準表1(A)級標準后,外排至項目南側穿金路市政污水管網。
項目產生基坑涌水及雨季徑流應設置沉砂池,根據項目水土保持方案項目內擬設置沉砂池兩座,規格為6m×3.5m×1.5m。基坑涌水及雨季徑流經沉砂池處理后,應回用于施工過程或施工現場灑水降塵,雨季回用不完部分,就近排入周邊市政雨水管網。
(3)噪聲污染防治措施
①從聲源上控制:建設單位在與施工單位簽訂合同時,應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機械設備為低噪聲機械設備;振動較強的施工設備應安裝減震墊和消聲設施。同時在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應設專人對設備進行定期保養和維護,并負責對現場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嚴格按操作規范使用各類機械;此外,按照《昆明市城市限期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實施意見》,項目后期施工采用預拌砂漿可減少項目場地內現場攪拌產生的機械噪聲;
②在環境保護目標附近進行施工時,特別是臨近西側環境保護目標城市公園廣場時,應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同時合理安排工期,減短施工的時間;加強對施工人員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為噪聲的產生;
③嚴格遵守《昆明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管理辦法》(昆明市人民政府第72號令)關于建筑施工噪聲污染防治的相關規定:
主城建成區內,建筑施工過程中使用機械設備,可能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施工單位應當在工程開工前十五日向工程所在地的縣(市)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報該工程的項目名稱、施工場所和期限、可能產生的環境噪聲值以及所采取的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措施的情況。
主城建成區內,禁止在12時至14時、22時至次日6時進行建筑施工作業,但搶修、搶險作業和因混凝土澆灌、樁基沖孔、鉆孔樁成型等生產工藝需要連續作業的除外。
因混凝土澆灌、樁基沖孔、鉆孔樁成型等連續作業必須進行夜間施工的,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前三日持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證明,到所在地的縣(市)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并在施工地點以書面形式向附近居民公告。
④建設單位在與施工單位簽訂合同時,應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機械設備為低噪聲機械設備。同時在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應設專人對設備進行定期保養和維護,并負責對現場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嚴格按操作規范使用各類機械;
⑤將高噪設備布置于施工場地中部,并進行一定的隔聲及減振處理;在不影響施工情況下將噪聲設備盡量不集中安排,盡量避免高噪設備同時施工;固定的機械設備盡量入棚操作;
⑥在施工的結構階段和裝修階段,對建筑物的外部應采用圍擋,以減輕設備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⑦在進行物料運輸時,應合理安排運輸時間,禁止在夜間及交通擁擠時段進行,施工場地的施工車輛出入地點應盡量遠離敏感點,車輛出入現場時應低速、禁鳴。本項目中,施工車輛運輸及出入地點應盡量遠離項目周邊的小區。根據現場調查,項目施工運輸車輛通過鉑金大道一側出入施工場地。
⑧建設管理部門應加強對施工場地的噪聲管理,施工企業也應對施工噪聲進行自律,合理安排工期,減短施工的施工時間;加強對施工人員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為噪聲的產生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聲產生糾紛;
⑨應科學合理地安排施工步驟,采取諸如分段澆筑等方式,盡量減短噪聲持續排放的時間;
⑩項目施工期間應與施工方簽訂環境管理責任書,具體落實施工期噪聲防治措施,減輕對聲環境的不利影響,并防止擾民糾紛。
(4)固廢處置措施
1)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當地環衛部門處理;
2)建筑垃圾對其進行分類集中堆存,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已委托有資質的單位清運;
3)項目產生的廢棄土石方應委托有資質單位進行運至合法的廢棄消納場堆存,不得隨意傾倒。
(5)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嚴格執行項目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水土保持措施,主要包括:
(1)臨時措施:建構筑物區:坑內排水溝1000m、集水井20口、坑外排水管1050m、集水池11座、沉砂池2座。
(2)植物措施:景觀綠化區綠化措施3.42hm2。
(3)方案新增臨時措施:道路硬化區:車輛清洗系統1套,其工程量為土方開挖91.71m3,C15砼41.11m3,高壓噴槍1套,鋼板15m2;景觀綠化區:臨時覆蓋34200m2,需土工布34200m2。
2、運營期
(1)環境空氣污染防治措施
1)項目住宅內均設置內置煙道,居民廚房產生的油煙廢氣經家用脫排油煙機處理后經住房內置煙道高空排放。
2)地下車庫地下停車庫安裝機械排風系統,尚未確定地下停車場排風口的具體位置,環評要求排氣口位置應符合DGJ08-98-2002《機動車停車庫(場)環境保護設計規程》及《汽車庫建筑設計規劃》(JGJ100-98)中的相關規定,地下車庫排氣口設于地面2.5m以上,排風系統滿足每小時換氣6次的要求。排氣口盡量設置在遠離人群活動、遠離渦流區的地方,合理設計汽車通道、減少汽車在車庫內怠速行駛時間;
2)生活垃圾做到日產日清,同時環評建議在垃圾收集桶設置時安排在周圍植樹綠化的地方,采用綠化吸收的方式減小異味對環境的影響;化糞池采用地埋式,產生的污泥委托環衛部門定期清掏,減小異味對環境的影響。
(2)水環境保護措施
1)本項目內部排水系統要嚴格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則設計和實施;
2)本項目內擬設置雨水收集利用系統,目前雨水收集利用方案正在委托設計中,具體設置位置及規模尚未確定。
3)實行雨污分流,地塊雨水就近排入周圍市政雨水管網;項目內住宅、老年服務站及物業管理等產生的生活廢水經過化糞池處理,可以達到《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 31962-2015)標準表1(A)級標準后,通過本項目總排污口,依托碧桂灣小區(一期)建設污水管道,排入穿金路一側市政污水管網,最終進入昆明市第五水質凈化廠;
4)化糞池總容積不小于130m3。化糞池必須定期清掏,每年清掏不得少于2次,并加強排水管道的檢修,配備專職人員定期巡查;
5)項目地塊四周無可排入的市政污水管網,項目擬依托碧桂灣小區(一期)自建污水管道,將處理達標廢水排入穿金路一側市政污水管網。
6)項目地塊內不建設中水處理站,項目中水采用大中水,云南中水工業有限公司負責接駁由穿金路接至項目內中水,中水水源為昆明市第五水質凈化廠集中式再生水。
(3)聲環境保護措施
1)風機、水泵等易產生噪聲和振動的設備設置于地下層單獨的設備房,且設備房應不位于居民住宅正下方,還應選用優質低噪設備,并采取設備減振、安裝消聲器、設備間內鋪裝吸聲棉等措施;
2)地下停車場風機位于地下停車場設備間,地下車庫排風機等設施的功率較小,大多數晝間間歇式噪聲聲級較小,夜間基本不開動。
(4)固體廢物的處置措施
1)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環衛部門定期進行清運。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確責任,定時清掃,定時收集;
2)化糞池污泥應與環衛部門簽訂合同,由環衛部門定期進行清掏、清運。
(5)其他
項目建成后要求建設單位在出租出售時應告知業主可能存在的交通噪聲影響,并簽訂相關協議。
三、公眾參與情況
2017年11月23日-11月29日在昆明市環境工程評估中心網站上進行了全本公開。2017年12月29日通過了市評估中心組織的技術評審。
四、環評文件放置地點
昆明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環保局窗口(紙質文本)、昆明市環境保護局網站、云南省人民政府重要事項公示網(電子文本)。
五、公示時間
自公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不含節假日)。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眾對擬建項目區域環境質量的看法;對目前區域范圍內存在的主要環境問題的認識;該項目建設過程中可能存在的環境問題;對本項目環境保護工作的建議;對本項目建設的態度。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眾可通過向指定地址發送電子郵件、電話、信函或者面談等方式發表關于該項目建設及環評工作的意見看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5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碧桂灣小區(三期)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意見要求聽證。
八、反饋方式
昆明市環境保護局
Email: hpgsfk @163.com
電話/傳真:0871-64145789 0871-63149810
通信地址:昆明市呈貢新區錦繡大街1號4號樓
郵編:650500
云南印象(碧桂灣小區三期)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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