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遠地產欠債10億成被告 志遠大廈可能會遭拍賣

始建于2000年初期,位于昆明市中心早期的高檔寫字樓“志遠大廈”有可能要遭拍賣了。6月1日,江蘇國信發布公告稱,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蘇信托向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云南志遠、昆明遠建2家公司提起訴訟,并請求法院判決志遠地產支付連本帶息支付10.79億元,擔保方昆明遠建地產承擔連帶責任。原因是2012年昆明志遠地產以志遠大廈為抵押物,向江蘇信托融資借款10億元,已逾期2年未還款。并且請求法院判令其對抵押物(即志遠大廈)的拍賣、變賣所得款項享有優先受償權。也就是說,如果志遠地產不能如期償還欠款的話,志遠大廈有可能會遭拍賣。

江蘇信托訴訟公告截圖

江蘇信托訴訟公告截圖

公告顯示,2012年12月份,江蘇信托設立了金額為10億元的“云南志遠大廈特定資產收益權單一資金信托”,并與廣州證券簽訂單一資金信托合同。

根據合同約定,江蘇信托與云南志遠地產簽訂了一系列合同,約定由江蘇信托以10億元的價格受讓云南志遠持有的特定資產收益權,在江蘇信托向云南志遠支付特定資產轉讓價款之日起2年內,云南志遠應向江蘇信托回購持有的特定資產收益權(包括價款本金及溢價款),特定資產收益權對應的不動產權抵押給江蘇信托。同時,江蘇信托、云南志遠及昆明遠建簽訂了《保證合同》,約定昆明遠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而以上所提到的特定資產收益權是指在相關的有效期內,因開發建設、經營、管理、處分云南志遠持有的“志遠大廈“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下1至2層、地上1至30層建筑物而產生的銷售收入、租金收入等和因此等收入產生的其他任何現實收益的權利。

但上述合同簽訂后,江蘇信托依約支付了轉讓款項,但云南志遠自2014年6月20日起未依約向江蘇信托支付溢價款,也未按照合同約定向江蘇信托支付特定資產回購款。截至目前,云南志遠仍未按約履行《特定資產收益權回購合同》 項下回購義務,保證人昆明遠建也未履行連帶保證責任。

志遠大廈實景圖

志遠大廈實景圖

5月18日,江蘇信托向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云南志遠、昆明遠建2家公司提起訴訟。江蘇信托在訴訟請求中表示,請求法院判令云南志遠向其支付特定資產收益權轉讓本金10億元、特定資產收益權轉讓回購期內的溢價款4927.22萬元、違約金3000萬元,并請求法院判令其對抵押物(志遠大廈地下室1至2層、地上1至30層建筑物及對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拍賣、變賣所得款項享有優先受償權,要求昆明遠建對上述款項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通俗的來說就是,2012年12月,云南志遠地產以旗下的志遠大廈地下室1至2層、地上1至30層建筑物及對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作為抵押,向江蘇信托融資10億元,但云南志遠從14年6月至今都未履行合同。現在江蘇信托通過訴訟的方式,要求云南志遠地產連本帶息的支付10億元本金,以及回購期內的溢價款4927.22萬元、違約金3000萬元,共計約10.79億元,保證人昆明遠建也未履行連帶保證責任。

公開資料顯示,云南志遠地產成立于1997年,股東為3個自然人;昆明遠建地產成立于2003年,是由云南志遠地產以及多個自然人成立的一家房地產公司,2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都是侯司國,算是關聯公司。目前,志遠地產在昆開發有志遠大廈、蓮花池國際商貿城2個項目,不過蓮花池國際商貿城進展也不順,已建成的蓮花池國際商貿城因“招商情況不理想”、還曾卷入一鋪兩租風波,開業后招商中心被砸,商戶相繼退租。今年初,遠建地產還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了失信人名單。

志遠大廈位于昆明市中心,青年路與寶善街交叉路口(南屏街附近,東風廣場地鐵站旁),是云南志遠地產在2000年左右開發的純商務寫字樓項目,總高30層,地下兩層,地面地下車位充足,而且還配備了地下倉庫,屬于昆明市最早的一批高檔寫字樓,大樓的租戶也以各大金融機構居多。

按照江蘇信托的訴訟要求,志遠地產要連本帶息的支付共計約10.79億元的金額,并且江蘇信托要求享有志遠大廈拍賣、變賣所得款的優先受償權。目前,省高院已經受理了此案件,尚未開庭審理,如果江蘇信托勝訴,志遠地產又不能如期支付價款,那么志遠大廈作為抵押物將很有可能被司法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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