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西山區螺螄灣中央商務區(二級CBD)項目原住宅《拆遷安置產權調換協議》或《拆遷安置補償協議》相關事宜的通告

為解決螺螄灣中央商務區(二級CBD)項目被拆遷人長期得不到安置的問題,切實維護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參照《昆明市城市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的指導意見(試行)》(昆政辦〔2016〕89號)等規定,現將西山區螺螄灣中央商務區(二級CBD)項目解除原住宅《拆遷安置產權調換協議》或《拆遷安置補償協議》相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解除協議范圍

螺螄灣中央商務區(二級CBD)項目范圍內(含城中村改造第14號、15號片區,原螺投、原錫聯、原云紡片區)已簽訂住宅《拆遷安置產權調換協議》或《拆遷安置補償協議》的被拆遷人。

二、解除協議補償方式

(一)集體土地部分:按照簽訂的原住宅《拆遷安置產權調換協議》或《拆遷安置補償協議》明確的回遷部分的實際建筑面積一次性給予補償。

(二)國有土地部分:按照簽訂的原住宅《拆遷安置產權調換協議》或《拆遷安置補償協議》明確的房屋實測建筑面積一次性給予補償。

三、辦理所需材料

(一)原住宅《拆遷安置產權調換協議》或《拆遷安置補償協議》原件。

(二)協議簽訂人本人身份證原件。如協議簽訂人與原協議被拆遷人不一致的,須辦理公證手續(可現場辦理公證)。

四、辦理時間地點

時間:2016年9月26日至2016年10月20日。

地點:

(一)集體土地部分:云興路77號原五華區委黨校報告大廳。聯系電話:18812260732

(二)國有土地部分:前衛西路金坤尚城祥和里2號門前行20米十字路口,祥和里商業樓。聯系電話:18812263901

昆明市西山區螺螄灣中央商務區(二級CBD)

建設指揮部

201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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