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住房公積金中心7月4日恢復受理貸款業務申請

日前,昆明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發布公告稱,系統已經調試升級完成,自2016年7月4號起恢復受理住房公積金二手房、商專公個人住房貸款申請業務,市民可前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相關業務,具體公告原文如下:

2016年6月24日至7月1日,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因業務系統升級原因,暫停受理二手房、商轉公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現系統調試已完成,經中心研究決定,自2016年7月4日起恢復受理住房公積金二手房、商轉公個人住房貸款申請業務。

根據國務院《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國務院令656號)以及昆明市人民政府《關于昆明市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的通告》精神,自2016年7月4日起,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理貸款申請時,將嚴格執行不動產統一登記部門關于貸款房屋抵押登記的相關要求受理貸款申請。

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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