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佳湖雅居建設項目竣工環評驗收公示

根據國家環保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的通知(環辦〔2013〕103號)要求,對昆明佳湖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清水佳湖雅居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進行公眾參與信息公示。

一、建設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清水佳湖雅居建設項目

建設單位:昆明佳湖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建設性質:新建

建設地點:昆明市盤龍區青云街道辦事處云山社區伍家村

驗收監測(調查)單位:云南高科環境保護科技有限公司

    建設內容:項目總投資為12255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為1740萬元,環保投資占總投資1.42%,項目總用地面積131415.36平方米(約197.12畝),總建筑面積為198070.13平方米,項目分兩個地塊進行建設,中間由規劃道路隔開,A1地塊建設了6棟高層住宅(12層,1棟-6棟),6棟小高層住宅(11層,7棟-12棟),共595戶;A2地塊建設20棟多層住宅(4層,13棟-32棟),15棟低層住宅(3層,33棟-47棟),共282戶。項目共有48幢建筑,共可入住戶數為877戶,其中1棟3層商商業樓(48棟)。項目配套建設了地下停車場、中水處理站、雨污分流系統等環保設施。

二、項目采取的環境保護措施

污染因子

環保對策措施

廢水

清水佳湖雅居建設項目設了雨污分流系統,項目所在片區市政污水管網已建成,項目共建設24個化糞池,總容積360m3,A1地塊和A2地塊廢水經化糞池沉淀、熟化處理后通過A1地塊西北側1個廢水總排口外排,廢水排入清水河截污干管,最終進入昆明市第五水質凈化廠處理,部分經過項目內的污水管網進入中水處理站處理后,回用于項目區內的景觀綠化。項目設置了1套地埋式中水處理設備,處理能力為250m3/d。

經監測,項目外排廢水能達到GB8978-1996《污水綜合排放標準》(表4)三級標準和CJ343-2010《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標準的要求。項目中水站出口水質達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雜用水質(綠化標準)》和GB/T18921-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觀環境用水水質》標準要求。

廢氣

地下停車場的通風口置于綠化帶中,汽車尾氣產生的異味經地下車庫通風系統抽排到地面綠化帶后自然擴散、稀釋。垃圾收集桶靠近綠化帶設置、中水處理設施置于地下一層以及靠近A1地塊西北角,經阻隔及綠化帶稀釋后呈無組織排放。生活垃圾和化糞池污泥由盤龍區龍頭街環衛站負責每天清運,產生異味小。每棟住宅的各單元樓頂統一設置1個內置煙道。住戶家庭廚房產生的油煙經每戶抽油煙機凈化后排入每棟樓層集中設置的內置油煙管道中高空擴散、稀釋、排放。

噪聲

主要產噪設備為水泵、風機、中水站等設施,均置于地下獨立的設備房內,且在基礎之間加裝減震墊;地面通風口均設在綠化帶內背離人群密集區域。在項目內種植的喬木、灌木形成聲屏障,降低了噪聲對環境的影響。

監測期間,項目東、南、西、北側廠界各設置1個噪聲監測點,共4個噪聲監測點。經監測,項目廠界噪聲達GB22337-2008《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2類區標準.即:晝間小于60分貝,夜間小于50分貝;靠交通干道一側達4類區標準,即:晝間小于70分貝,夜間小于55分貝。

固體廢物

固體廢物主要為生活垃圾、商業經營垃圾、化糞池及中水處理站污泥。項目設置了多個蓋式垃圾桶。生活、商業運營垃圾由項目區內設置的垃圾桶收集后,由盤龍區龍頭街環衛站定期清運。項目固體廢物處置率為100%。

三、公眾參與情況

2016年5月30日在云南高科環境保護科技有限公司網站上進行了全本公示。

四、監測報告(表)放置地點

昆明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環保局窗口(紙質文本)、昆明市環境保護局網站、昆明市政府信息公開門戶網、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決策聽證網(電子文本)。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2016年6月21日至2016年6月27日止(不含節假日)。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眾對項目建成后環保工作的想法和建議,了解項目對社會各方的影響及公眾真實態度與想法,通過了解公眾的意見,切實保護受影響人群的利益。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眾可通過向指定地址發送電子郵件、電話、信函或者面談等方式發表關于該項目建設及驗收工作的意見看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5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昆明佳湖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清水佳湖雅居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審批意見要求聽證。

六、反饋方式

昆明市環境保護局

Email:hpgsfk @aliyun.com

電話/傳真:0871-64145789    0871-63149810

通信地址:昆明市呈貢新區錦繡大街1號4號樓

郵編:65050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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