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建設部等九部委聯合發布的《廉租住房保障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實施。記者獲悉,昆明市有關部門正抓緊審議配套實施細則,今后將按照一定比例在經濟適用房及普通商品房項目中配套建設廉租房。
用地規劃就明確配建套數、布局
長期以來,普通商品房作為企業開發建造的產品,走的是市場化道路,而著眼于解決低收入家庭的廉租房一直都與商品房“分而建之”。但由于許多新建廉租房大多處于城市近郊,配套設施不完善,給低收入家庭入住帶來困難。日前市人大對昆明市今年的十件實事進行檢查后,就曾向市政府建議,一些廉租房小區雖已建好一年多,但一直無人入住,對這一問題要抓緊研究解決。對道路交通、水、電等生活服務設施不配套的廉租房小區,要盡快完善配套。
12月1日開始實施的《辦法》,使昆明市解決新建廉租房配套設施不足有了新途徑。該《辦法》明確規定,新建廉租住房,應當采取配套建設與相對集中建設相結合的方式,主要在經濟適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套建設。配套建設廉租住房的經濟適用住房或者普通商品住房項目,應當在用地規劃、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或者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明確配套建設的廉租住房總建筑面積、套數、布局、套型以及建成后的移交或回購等事項。
廉租房交由開發商連同商品房一同建設,不僅保障了廉租房房源的供應,也保障了廉租房的房屋品質,對于開發商而言,可能要損失一部分利潤,但對于昆明眾多中低收入家庭而言,無疑是件值得慶幸的事情,這昭示著昆明今后新建的廉租房將隨著商品房項目的增多而批量涌現,也為逐步擴大政策覆蓋面,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提供了物質保證。
低收入家庭共享市中心便利
實際上,北京、廣州等城市早已提出,在規劃或在建的經濟適用房項目中配套建設一定比例的廉租房。山西省建設廳今年8月出臺規定,今后各地普通商品住房開發項目和經濟適用住房建設項目,應分別按建筑面積5%和10%的比例配建廉租住房。北京于11月20日發布的土地供應信息顯示,首次在商品房項目中配建廉租房,對位于海淀區中關村及朝陽區的2塊住宅用地分別配建6000平方米和2.5萬平方米廉租房。廉租房能在寸土寸金的中關村率先扎下根,窮人和富人毗鄰而居,同在一個院子散步,同于一個大門出入,無疑具有開創意義。
有關人士介紹說,過去我們對于低收入者的居住保障還存在認識上的誤區,總認為有地方可以住就行了,廉租房多建在郊區,缺少潤眼舒心的綠色,各類配套公共設施也不足。而今,貧富混居的目標寫入了政府文件,即將變為現實,低收入者也可以與綠草鮮花為伴,理直氣壯留在生活便利、設施完善的城市中心區。從新出臺的《辦法》可以看出,政府指導性十分明確,那就是讓不同收入階層的人共享改革發展成果。
新政策的出臺,對于昆明房地產業影響不大。由于廉租房的套型建筑面積在50平方米左右。較小的建設比例和小戶型既不會損害開發企業利益,也能讓低收入家庭可以承受得起。此外,廉租房只有低收入群體才能申請,沒有產權,因此廉租房與面向市場的住宅不會造成市場沖突。通過參與廉租房建設,也能讓走市場化經濟發展的開發企業多擔一份社會責任,有利于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
本站轉載文章和圖片出于傳播信息之目的,如有版權異議,請在3個月內與本站聯系刪除或協商處理。凡署名"云南房網"的文章未經本站授權,不得轉載。爆料、授權:news@ynhouse.com。








熱門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