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有關規定,現將擬審批的《綠地海珀瀾庭廣場一期環境影響報告書》基本情況予以公示。
一、建設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綠地海珀瀾庭廣場一期
建設地點:昆明市西山區福海街道辦事處草海片區
建設單位:綠地集團(昆明)置業有限公司
建設性質:新建項目
環評單位:河南藍森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設內容:項目凈用地面積83263.12m2,總建筑占地面積21594.42m2,總建筑面積196753.91m2。其中住宅建筑面積99253.63m2,商業建筑面積23051.38m2及其它公共服務設施建筑面積共1537.4m2;地下建筑包括機動車車庫、非機動車車庫、設備用房及配套設施。主要建設內容包括7棟低層商業樓、1棟綜合商業樓、23棟低層住宅、8棟高層住宅,其中商品住宅居住戶數608戶,預計可入住總人口1945人。地下共設1198個機動車停車位。
二、項目采取的環保對策措施
施工期
廢氣
(1)施工單位未經批準不得在工地圍護設施外隨意堆放建筑材料。;(2)嚴禁從建筑物高處向下傾倒建筑垃圾;(3)建筑垃圾裝車清運前應充分灑水,應采取封閉運輸方式,運輸過程中不得污染道路;(4)在施工場地安排員工適時對施工場地灑水;(5)對運輸車輛加蓋蓬布,減少灑落。車輛進出、裝卸場地時應用水將輪胎沖洗干凈;(6)物料堆放場所大風天氣時應進行必要的遮蓋。粉狀物料裝卸時禁止凌空拋灑;(7)盡量避免在大風天氣下進行施工作業;(8)對建筑垃圾及棄土應及時處理、清運;(9)施工使用預拌砂漿,減少施工揚塵。
廢水
(1)施工場地設置沉淀池對施工廢水進行沉淀處理,全部回用灑水壓塵及工程養護等,不外排;項目集中式旱廁委托環衛部門定期清運;(2)做好機械的日常維修保養,雨天應對各類機械進行遮蓋防雨;(3)盡量收集施工場地的暴雨徑流,并設置沉淀池對暴雨徑流進行沉淀處理后外排;合理安排工期,避免在雨天進行土方作業;雨天對粉狀物料堆放場所和臨時堆渣場進行必要的遮蔽,減少雨水沖刷;(4)基坑涌水抽排至地面沉淀池處理后,部分回用于項目內施工、灑水降塵及工程養護,回用不完部分經排入市政管網。
噪聲
(1)要求其使用低噪聲機械設備,并安裝減震墊和消聲設施,固定的機械設備盡量入棚操作;(2)合理安排施工時間,禁止中午和晚上施工。此外在施工前應先對學校、醫院以及附近小區住戶居民進行公示告知,告知項目的施工進度、安排、施工場地布設等情況,以取得諒解;(3)嚴格遵守關于建筑施工噪聲污染防治的相關規定,文明施工;(4)在施工的結構階段和裝修階段,對建筑物的外部應采用圍擋;(6)合理安排運輸時間,避免在夜間及交通擁擠時段進行,施工場地的施工車輛出入地點應盡量遠離敏感點,車輛出入現場時應低速、禁鳴;(7)應科學合理地安排施工步驟,盡量減短噪聲持續排放的時間;(8)項目施工期間應與施工方簽訂環境管理責任書,并防止擾民糾紛。
固體廢物
建筑垃圾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或處置,委托經核準從事城市垃圾處置的單位處置棄土和建筑垃圾;施工生活垃圾及旱廁委托環衛部門定期清運。
水土保持
嚴格執行《綠地海珀瀾庭廣場一期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初步設計報告書》中提出的水土保持措施。
應運氣
廢氣
(1)住宅內設抽油煙機及內置煙道,商業樓預留油煙凈化系統及排氣管道的建設位置。排氣筒設置均需高于自身建筑1.5m以上;(2)地下停車場設抽排風系統,尾氣排口布置應盡量避開人群集中區域,應將排風口設于下風口,排風口離應作消聲處理,排口附近增強綠化,同時應避免在建筑夾縫區域設置廢氣排放口,排氣口設置應避開高層建筑的渦流區。
廢水
(1)項目應實行雨污分流;(2)項目內必須建設中水回用設施并實施中水回用,減少排污;(3)項目內廢水經過預處理后需達到GB8978-1996《污水綜合排放標準》(表4)三級標準及CJ343-2010《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表1)A等級要求,部分外排西福路污水管,進入昆明市城南片區系統第一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部分進入項目內中水處理站處理達標后在旱季回用于綠化和沖洗公共衛生間;(4)中水處理站,化糞池、隔油池、消毒池等設施均應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設計和施工,確保廢水經處理后可以達到相應的要求;(5)項目社區衛生服務用房預留消毒池建設位置、商業區預留隔油池建設位置。
噪聲
(1)選用優質低噪設備,并采取設備減振、安裝消聲器、設備間內鋪裝吸聲棉等措施,盡量降低各種輔助設施的設備噪聲,并確保廠界噪聲達標;中水處理站應按規范設計、施工,處理站應單獨設置,并設置綠化帶隔離;(2)今后招租的商業應嚴格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設置。
生活垃圾
(1)分類收集、堆存,對能夠回收利用的部分應聯系回收單位進行回用;(2)垃圾收集設施應進行適當封閉,以防止雨水進入造成二次污染;(3)垃圾收集房內的生活垃圾應及時委托環衛部門進行清運,定期消毒;(4)餐飲垃圾的處置應嚴格按照昆明市即將出臺的《昆明市餐飲垃圾管理辦法》執行。
污泥
化糞池及污水處理設施產生的沉渣、污泥委托環衛部門定期清運處理。
醫療廢物
為醫療廢物設置危廢暫存間,并交云南正曉環保投資有限公司進行處理,同時應嚴格執行《昆明市醫療廢物管理規定》中的相關規定。
異味
(1)按照《建筑中水設計規范》建設污水處理設施,布設換氣口,同時周圍設綠化帶進行隔離,加強管理,及時清運產生的污泥;(2)垃圾收集桶合理布局,及時清運垃圾,減少垃圾滯留時間,必須做到當天收集,當天清運。
生態
按《昆明市城鎮綠化條例》的要求進行建設。
外環境及商業設施
(1)項目內建筑使用雙層真空玻璃為隔音材料。臨路一側布置道路綠化帶等設置,減少交通噪聲影響,將來在銷售及出租時應告知顧客,在發生噪聲擾民事件時積極、妥善處理;(2)項目應嚴格按照相關規定要求引進商業;(3)避免其對周圍造成光污染影響,并按照相關部門的要求辦理燈具使用等手續。
其他
(1)項目將來建設過程中如果發生重大變更,應另行到有審批權限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有關手續;(2)將來商鋪中引進的項目均應另行到有審批權限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有關手續,得到批準后方可實施。
三、公眾參與情況
2013年7月9日進行了問卷調查,2014年2月26日,通過了市評估中心組織的專家論證,2014年3月27日在環評愛好者論壇進行了全文公示。
四、環評文件放置地點
昆明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環保局窗口(紙質文本)、昆明市環境保護局網站、昆明市政府信息公開門戶網、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決策聽證網(電子文本)。
五、公示時間
2014年4月10日至2014年4月16日止(不含節假日)。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眾對擬建項目區域環境質量的看法;對目前區域范圍內存在的主要環境問題的認識;該項目建設過程中可能存在的環境問題;對本項目環境保護工作的建議;對本項目建設的態度。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眾可通過向指定地址發送電子郵件、電話、信函或者面談等方式發表關于該項目建設及驗收工作的意見看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5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綠地海珀瀾庭廣場一期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批意見要求聽證。
八、反饋方式
昆明市環境保護局
Email:hpgsfk@aliyun.com
電話/傳真:0871-641457890871-63149810
通訊地址:昆明市呈貢新區錦繡大街1號4號樓
郵編:650500
附件綠地海珀瀾庭廣場一期環境影響報告書》
來源:昆明市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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