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昆明房地產相關政策分析

重點政策解讀

步入9月,樓市調控圍繞著住房相關政策展開。

保障性住房管理方面,為保障低收入家庭及廣大剛需人群的合理需求,部分地區政府部門對保障性住房的申請條件和使用管理等作出了一系列的調整和完善,旨在提高城市職工及外來務工人員的住房消費支付能力,加強保障性住房的管理,促進社會的和諧和樓市的穩定持續發展。

房貸方面,作為沿海地區領頭羊之一的深圳市將逐漸實現“商轉公(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模式,公積金貸款“額度高、首付低、壓力小”的特點將為房貸一族減負,在解決多數人群自住住房問題的同時,加強和優化了住房公積金的管理。

在接下來的宏觀調控中,保障性住房的調控政策將不斷作出調整和完善,而樓市的大宏觀政策將低調進行。

(一)住房政策

1、《濟南市廉租住房使用管理暫行規定》——2012年09月11日濟南市政府

政策要點:

濟南市政府近日出臺《濟南市廉租住房使用管理暫行規定》,其規定廉租住戶將被取消承租資格的情形包括:年度審核不符合實物配租條件的;連續6個月以上未在實物配租住房居住或者不交納租金的;經書面催告仍不按時提供資料進行年度復審的等。

政策評析:

目前,作為保障性住房之一的廉租房備受市場關注。面對現階段保障性住房的大舉入市,全國低收入低保障家庭將迎來巨大的福音,與此同時,廉租房的后續管理將進入日程。對此,濟南市政府出臺了《濟南市廉租住房使用管理暫行規定》,對于虛假申請廉租房、不符合廉租房年度審核、不在規定期限內交納租金、不按期提供租戶資料的住戶將被取消承租資格,情節嚴重者將取消5年期內再次申請購買或租賃保障性住房的資格等。這一規定的出臺在加強廉租房的管理使用的同時,對于維護保障性住房租賃雙方的合法權益、保障廉租房申請的公平公正有較強的促進作用,同時對于投資投機性需求也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2、《昆明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2012年09月12日昆明市市委

政策要點:

市委副書記、市長張祖林11日主持召開市政府第41次常務會議,研究審議并原則通過《昆明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送審稿)》(以下簡稱《辦法》)。根據《辦法》規定,畢業3年內在昆明市工作或創業的大學生,可以申請公租房。

政策評析:

面對目前大學生“找工作難、工作壓力大、工資低”的普遍現狀,“買房”一詞高不可攀。對此,《昆明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送審稿)》推出新規:“畢業3年內在昆明市工作或創業的普通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可申請公租房”。這一規定給剛畢業的大學生們帶來了“溫暖”,在解決了部分大學生畢業住房問題的同時,潛在的也豐富了昆明市的人才資源,提高了昆明市的人口素質,對于促進城市經濟發展與社會和諧有著巨大的貢獻。

(二)金融政策

《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暫行規定》——2012年09月13日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政策要點:

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12日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暫行規定》正式發布,將于9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與此前的征求意見稿相比,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在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倍數、提高公積金貸款最高可貸額度等的核心問題方面進行了不小的調整。按照最終政策規定,深圳住房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由征求意見稿中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10倍提高到12倍。而單套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由原來的80萬元提高到90萬元。不過,針對個人的申請,最高可貸額度仍維持50萬元不變。

政策評析:

9月12日,《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暫行規定》正式發布,于當月28日起施行。與之前的征求意見稿相比,最終稿在原稿基礎上,優化調整了部分貸款內容,將公積金貸款額度提高至12倍,家庭貸款最高額度提高至90萬,而個人貸款最高可貸額度維持50萬不變。同時在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貸款方面,非戶籍職工和戶籍職工可享受同等待遇。新規的正式公布對于為加強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規范住房公積金貸款行為、提高職工住房消費支付能力、支持職工解決自住住房等問題方面有著更為細致化、規范化的促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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