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林碧水”小區300多業主入住4年沒拿到房產證

因開發商變更規劃,致使審批無法通過,房產證一直沒辦成。

現在可以辦證了,但業主們又受到“房屋限購令”約束,以后無法買房。

昆視消息最近,有300多位小區業主一直在為一件事苦惱。2007年,他們購買了“金林碧水”小區的商品房,至今4年過去了,一直沒有拿到房產證。現在,開發商告訴這些業主,還要再簽訂一個購房合同的附件,把房子算成今年2月以后購買的“新房”,只有這樣,開發商才能幫他們辦房產證。可問題在于,今年1月昆明市出臺了房屋限購令,4年前買的房一旦算作是今年2月以后買的,就意味著業主們要受到限制,不能再新購商品房了……

業主:“開發商違法加蓋,導致房產證辦不了”

今年2月中旬,“金林碧水”小區的300多名業主接到開發商通知,要他們填寫一份“購房家庭情況申請表”作為房屋買賣合同的附件。申請表上明確寫著:同一購房家庭在本市只能新購買一套商品房。

這個“購房家庭情況申請表”,是今年1月18日昆明市出臺房屋限購令后,在房產中心備案時新增的表格。可是,交了這個表,就意味著4年前買的房子,變成了限購令出臺后才買的房子。也就是說,“金林碧水”小區的300多業主以后不能再買商品房了。開發商為什么要這么做?

業主李先生說,他于2007年3月買了“金林碧水”的一套房子,6月份入住,4年里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一直沒辦理下來。他打聽得知,小區開發商在開發的過程中違法加層,無法通過相關部門的規劃審批,房產證就一直沒辦成。

小區業主唐女士說,整個小區有20多棟房子因為違法加層,一直沒有通過規劃審批,當初開發商與業主簽訂的合同也就一直沒能在房產交易中心備案。現在,開發商必須補辦這20多棟違法建筑的建蓋規劃手續,所以要跟業主簽新合同。這樣一來,從手續上看,這29棟的300多套房,就變成了限購令出臺后業主新買的商品房。

開發商:“變更規劃是事出有因”

這個復雜情況是否真是開發商違法加蓋造成的?“金林碧水”售樓部案場經理蔣女士承認,開發商確實是違法建設,但是“事出有因”。

“當初規劃變更,并不是開發商自己去加層,自己去變更的,而是因為7204公路修路,造成開發商被迫變更規劃。對于這個問題,如果業主提出要開發商單方面來承擔賠償,不可能做得到。”她表示,既然雙方簽訂了合同,就不能隨意改。

但是,唐女士等業主并不認可這個說法。他們說,入住小區的時候,相關的證件開發商就一直沒辦下來,而且開發商違法加蓋的行為,是發生在7204公路修路之前。

昆明市規劃局官方網站上的信息顯示,“金林碧水”小區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時間是在2006年5月,但是開發商在項目建設過程中,未經規劃許可,擅自對小區29棟建筑加層,所加層數為1至5層不等。加層后,地上建筑面積增加了2500多平方米,所以這29棟住戶當初簽訂的購房合同沒有通過備案,一直無法生效。去年上半年,開發商才向市規劃局提出申請,補辦違法建筑規劃許可手續。

住戶認為,現在的一系列問題都是因開發商違法加層建設而引起的,開發商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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