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環路內不再審批小型房產項目

市規劃局:規定不會打壓昆明房地產業


今后,昆明市二環路以內一般不再審批用地規模小于10畝的商品住宅項目,《技術規定》作出了如上規定。解讀《技術規定》時,昆明市規劃局局長曾華說,這個規定不會對昆明房地產有所打壓,也不會對房市價格造成大的沖擊。


二環內嚴控大型倉儲商場建設


《技術規定》明確指出,在二環路內,用地性質將以金融、生產性服務業、商務辦公、商貿等為主;同時,調整居住用地,嚴格控制大型倉儲式商業設施和以批發為主的市場建設,不得再新建、擴建工廠、倉庫和綜合型大型醫療機構等設施。


在文物保護單位和建筑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內,不得新建建筑物,確需新建的,必須符合相關保護法規、規范、標準和規劃的要求;在其周圍建設控制地帶內的新建、改建、擴建建筑物,應當與有關文物和保護建筑相協調,滿足相關保護規劃的要求。


用地規模10畝內不作住宅開發


根據《技術規定》,今后,二環以內用地規模小于10畝的,一般不得進行商品住宅項目開發,土地原則上用于環境綠化、道路和公益性公共設施、市政設施等建設。


這就意味著,今后昆明二環路以內將杜絕小型住宅項目,而即使要整合地塊開發大型項目,也存在開發商之間的協調、利益分割等方面的問題,是否會增加開發成本,導致二環內商品房價格上漲?


對此,曾華認為,政府出臺的一系列關于房地產市場的規定,并非意在打壓房地產市場,而是要保證房地產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規劃部門做審批時,只針對項目,而不論開發商的規模,因此開發門檻并不會由此抬高。


曾華說,由于主城核心區容量和環境壓力,小塊用地將難以再搞房地產開發,而應轉為公共設施建設用地,但對房產商已經拿到的土地,以及有意開發的小地塊,可以按街坊進行充分整合再推出開發。因此,此項規定不會對昆明房市產生大的沖擊。


二環外住宅用地不小于50畝


此外,今后在主城二環路以外區域,以居住為主的房地產建設項目用地規模原則上也不得小于50畝;小于50畝的,要盡量整合周邊用地。如果用地規模達不到要求的經營性用地,將交由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進行土地整合,達到用地規模要求后,由國土部門向規劃管理部門申請用地規劃設計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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