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建地下建筑用地征稅

近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的《關于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下稱《通知》)正式執行,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進行明確。業內人士分析,《通知》的出臺有利于進一步規范昆明樓市。并提醒,統一配建的地下建筑不用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開發商不用恐慌,但這部分稅費壓力轉嫁到購房者身上。

《通知》稱,對在城鎮土地使用稅征稅范圍內單獨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按規定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其中,已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權證的,按土地使用權證確認的土地面積計算應征稅款;未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權證或地下土地使用權證上未標明土地面積的,按地下建筑垂直投影面積計算應征稅款。對上述地下建筑用地暫按應征稅款的50%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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