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經濟技術開發區城市管理局公布“昆經開城管綜執罰[2023]006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對云南湘金投資有限公司未取得《房屋預售許可證》,違規預售商品房的行為進行處罰。

《行政處罰決定書》稱,經查,云南湘金投資有限公司天地方舟商業廣場項目未取得《房屋預售許可證》,違規預售商品房。
當事人辯稱無異議,以上事實,由昆明經開區城市管理局依法調查并查證屬實,該違反了《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十三條根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的規定,決定處罰如下:
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金,金額為60392元+1570元,共計6196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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