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發布暑期參團旅游消費提示 游客先查旅行社備案再報團

本報訊 首席記者李思凡報道 7月,云南省迎來暑期旅游高峰。7月19日,昆明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發布參團旅游消費提示,從網絡報名、簽訂合同、轉賬支付、維權等方面為游客出游提供參考。

“線上假冒云南知名旅行社宣傳收客,線下改換虛假旅行社或其他旅行社簽訂合同”“線上承諾不購物,線下強迫變相強制購物”“線上做出承諾,線下臨時加價,更改行程”是通過網絡報團的來滇游客投訴的主要原因。經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調查核實,涉事旅行社大多不具備旅行社經營資質,提供給游客查驗的證件多為虛假或盜用。游客參加未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的“黑社”組織的旅游活動,維權困難。

游客通過網絡報團,由于難以核實旅行社、旅游從業人員經營資質,應提防以游記攻略形式添加微信報名參團、“私人定制旅游”“定制旅游專家”和網友評論中的旅游私人管家等網絡報名方式,以免上當受騙。目前,昆明合法經營的旅行社均已備案,游客可通過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網、昆明旅游質監網核實旅行社資質,旅行社所屬從業人員資質,旅行社依法注冊的網站、網店信息。未在昆明旅游質監網備案的旅行社,不具備經營資質。

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建議,參團時,游客先核實旅行社、產品與網絡宣傳是否一致,核實信息一致后,再與旅行社簽訂全國統一的旅游電子合同;不要單純追求“廉價”,避免落入低價陷阱。旅行社應向游客提供包括線路、景點、交通和食宿安排及標準等信息的詳細行程單,確認行程安排,并按約定全面履行合同內容。

支付旅游款時,游客可選擇銀行轉賬到旅行社指定的對公賬戶并加上轉賬說明,或到旅行社直接繳費給財務人員;繳費后,向旅行社索要發票或收據,并要求旅行社加蓋公章。游客應拒絕在線支付、轉賬到私人銀行賬戶或私下將現金轉交給工作人員等方式,因為發生糾紛時,這些支付方式無法作為直接證據,不能保護旅游者的合法權益。

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建議,在旅游過程中,游客權益受到侵害時,要通過正當渠道,合理合法維權。如果發現旅行社存在違法行為,應留存、保管好相關證據材料,及時撥打昆明市旅游投訴服務熱線0871-12345;發現假冒旅行社涉嫌犯罪,及時撥打110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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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首席記者李思凡報道 7月19日,昆明市旅行社行業協會發布《暑期旅游誠信經營優質服務倡議書》,倡導旅行社及從業人員誠信經營,優質服務,為游客營造良好的旅游環境。

此外,7月18日,云南省導游協會、昆明市導游協會聯合發出倡議,倡導全省導游、旅游從業人員進一步提升服務意識、水平,為來滇游客提供誠信優質的服務。

省、市導游協會倡導導游和旅游從業人員按照旅游合同提供服務,拒絕接待不合理低價游團隊,拒絕虛假宣傳、誤導游客,誠信服務、規范從業,維護旅游行業形象。同時,加強政策理論和業務知識學習,鍛煉講解技能,做好云南文化和旅游的講解員、宣傳員,當好云南旅游“形象大使”,講好云南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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