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通報上半年14起煤礦重大違法違規典型案例

7月13日,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云南局印發《關于14起煤礦重大違法違規典型案例的通報》(下稱《通報》)。《通報》顯示,2023年上半年,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云南局依法查處煤礦重大違法違規典型案例14起。

這14起煤礦重大違法違規典型案例,涉及以下煤礦被查處的14個煤礦:云南灣田集團戛達煤業公司戛達煤礦、富源縣補木戛煤礦二號井、宣威市能拓礦業有限公司爛壩煤礦、曲靖市貴信煤業公司蓮花沖岔溝煤礦、羅平縣祥云經貿有限公司舍迫煤礦、鎮雄縣后山煤礦有限責任公司后山煤礦、鎮雄縣劉家坡煤礦有限公司劉家坡煤礦、鎮雄縣張家院煤礦有限責任公司張家院煤礦、鹽津萬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桃子煤礦、昭通市廣豐煤炭運銷有限責任公司廣豐煤礦、華坪縣圣達煤業工貿有限公司石板箐煤礦、彌勒市康和宏源煤業有限公司小岔箐煤礦、楚雄市樹苴煤炭開發公司大迤能煤礦小崗箐井、云南先鋒煤業開發有限公司。

這14個煤礦,主要存在以下四個方面的問題:

法紀意識不牢固。部分煤礦企業安全發展理念不牢,安全意識和法治意識淡薄。14起煤礦重大違法違規典型案例中,因主觀故意的“五假五超、三瞞三不”違法違規行為被處罰的有11起,占78.6%。

教訓汲取不深刻。部分煤礦汲取教訓不深刻,反復發生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屢查屢有、屢罰屢犯。上半年,14起煤礦重大違法違規典型案例中,4處煤礦在2022年被實施重大行政處罰,占28.6%。

防治措施不落實。部分煤礦瓦斯治理不到位,瓦斯頻繁高值長時超限,部分煤礦井下甲烷傳感器安裝使用不規范,存在甲烷傳感器未設置報警濃度,瓦斯超限后不報警,且仍繼續作業,人為將掘進工作面T2甲烷傳感器移至新鮮風流中,造成傳感器失效等情況。

責任落實不到位。部分煤礦責任落實有差距,存在瓦斯檢查假檢、漏檢,且仍進行作業,未制定并落實積聚瓦斯排放安全技術措施等情況;盯守責任落實不到位,有4處煤礦存在圖紙作假、隱瞞采掘工作面等行為,暴露出部分煤礦駐礦盯守“失守”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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