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 記者辛亞潔報道 “自2022年4月開展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以來,昆明兩級法院持續開展常態化打擊整治養老詐騙相關專項工作,已取得階段性成效。2022年,專項工作通過了中央、省市專項辦的驗收,綜合考評排名全省第一。”日前,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新聞發布會,通報了昆明兩級法院開展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工作的基本情況,并發布了5件典型案例。
據介紹,2022年4月至2023年4月,昆明市兩級法院依法嚴厲打擊以提供“養老服務”、投資“養老項目”、銷售“養老產品”、宣稱“以房養老”、代辦“養老保險”、開展“養老幫扶”等為名的6類養老詐騙犯罪,從嚴從快審理養老詐騙案件,在已判刑的61人中,重刑率達42%。全市法院突出追贓挽損,及時查封、扣押、凍結涉案財產,已追贓挽損1.05億元。
為深入推進常態化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昆明中院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先后制定出臺了《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在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中加強司法建議工作的通知》等3個涉養老詐騙案件辦理工作規范性文件,為兩級法院常態化開展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提供了長效機制。全市法院積極參與重點行業整治,通過向相關行政管理部門發出司法建議等方式,助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鏟除養老詐騙滋生的土壤。
此外,全市法院還廣泛結合“普法強基”“法律六進”“反詐宣傳月”等活動,開展多種形式的防范養老詐騙知識宣傳,提高群眾反詐意識。截至目前,兩級法院共組織現場活動102場次,制作、發放宣傳品38000余份。通過“兩微一端”、抖音等線上平臺推送養老詐騙防范指南、典型案例、法官說法等網絡宣傳作品1600余條,點擊量、閱讀量、曝光量、轉發量1.4億余次,覆蓋人群25萬余人次。
兩級法院與公安、檢察、金融等機關單位聯合開展防范養老領域非法集資宣傳活動,在公交、地鐵等公共空間滾動播放宣傳標語、視頻等,壯大宣傳聲勢,凝聚養老反詐共識。各法院還在官方微信公眾號等新媒體平臺公布專用線索舉報渠道,發動廣大群眾來信、來電舉報線索,全面打響反詐人民戰爭。
典型案例
冒充國家工作人員 以辦社保為名行詐騙之實
案例
1
2021年10月至11月期間,被告人龔某某冒充政府工作人員,以可以辦理低保、高齡補貼等為由,騙取葉某某等3名老年人財物共計1.9萬元,后揮霍使用。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龔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且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依法以詐騙罪判處龔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20000元;扣押的涉案物品予以沒收,責令退賠各被害人相應錢款。
案例
2
2022年4月22日,被告人張某某在石林雙龍廣場處,自稱曾是社保局副局長,已退休,可以幫被害人楊某購買保險,每月可以領取370元,但需要請人吃飯送禮,以此為由從楊某處騙取200元。另外,張某還多次冒充政府領導,騙取李某某等3名被害人錢款共計2100元。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某多次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其行為構成招搖撞騙罪,依法以招搖撞騙罪判處張某某有期徒刑八個月;違法所得2300元繼續追繳,發還被害人。
法官提醒
以辦理低保、高齡補貼為名行使詐騙之實是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典型犯罪案件,該類案件主要表現為犯罪分子冒充政府或金融機構工作人員,利用老年人希望盡快獲得社會保障的心態和對相關社會保障制度不了解的特點,以代辦低保、養老保險等名義騙取老年人保險費、材料費、手續費等,屬于此次專項行動重點打擊的六類養老詐騙犯罪案件之一。
老年人一般對政府工作人員較為信任,也比較相信“找熟人、走后門、出錢請托辦事”的“門路”,加之不愿意親自到政府部門辦事的心態,極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法院提醒老年人,在提高警惕的同時,要樹立依法辦事、依規辦理理念,辦理社保等業務時應到正規部門,不可貪圖一時便利以免陷入“養老騙局”。
記者辛亞潔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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