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消息,據“蘭州公積金”微信公眾號近日消息,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延長了購買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時限。
據悉,自2023年6月1日起,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優化調整了職工購買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時限,由現行的以購房合同(協議)網簽備案日期(簽訂日期)、拆遷安置房差價款繳款日期或《不動產權證書》登記日期為準1年內可以提取調整為3年內可以提取,且分別只能提取1次。通過這次優化,職工購買住房后3年內均可提取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積金。
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表示,此舉旨在重點解決部分職工購房后未能及時領取備案合同、《不動產權證書》,超時限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急難愁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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