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梁控股:與現有票據持有人小組成員就境外債重組訂立條款細則

6月1日,中梁控股集團發布公告,內容有關境外債務整體解決方案重大進展。

中梁控股表示,于2023年5月31日,公司與現有票據持有人小組成員(占現有票據未償還本金總額約19.0%)訂立條款細則,據此,債權人小組成員原則上同意(以合約及內部認可為準)建議計劃的關鍵條款。

建議計劃旨在就現有票據達成妥協,并可根據公司的選擇,經持有現有票據未償還本金總額多數的債權人小組成員事先書面同意,納入公司的其他債務(該等債務與現有票據統稱「計劃債務」)。

建議計劃的生效日期(「重組生效日期」)將于合理可行情況下,在重組支持協議及計劃文件中所載先決條件獲達成或豁免(如經合約允許)后盡快發生。重組生效日期預期為2024年1月1日或前后(「基準日」),惟不應早于2023年11月1日。

根據建議計劃,就于記錄時間作為持有計劃債務實益權益的人士(「計劃債權人」)的代價(「計劃代價」)建議為:

以現金支付金額相當于該計劃債權人截至記錄時間所持計劃債務未償還本金金額1%的前期本金付款;

(ii)新優先票據及新可換股債券的組合(供計劃債權人選擇),本金總額相等于截至記錄時間該計劃債權人持有的計劃債務未償還本金金額的99%,另加截至重組生效日期及基準日有關該等計劃債務的所有應計及未付利息;及

(iii)于新優先票據原發行日期,新優先票據的總發行規模將加入相等于根據上文。

(ii)將予發行的新優先票據6.0%的額外本金金額。

新優先票據將包括一批優先票據,其原最高本金總額參考基準日計算,應相等于所有計劃債權人截至記錄時間所持有計劃債務未償還本金額的99%加直至開始日期(但不包括該日)有關該等計劃債務的所有應計及未付利息,減計劃債權人選擇的新可換股債券本金金額另加額外新優先票據金額之金額。

除前述1%的前期現金付款外,重組支持協議費用將根據重組支持協議的條款于重組日期或之前支付,其應包括相等于各同意債權人截至重組支持協議費用截止日期持有的合資格受限制債務本金總額0.25%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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