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條例》及《昆明市職工個人提取轉移住房公積金暫行規定》,為加強住房公積金提取、轉移的管理力度,維護住房公積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杜絕非法提取,保證資金的專款專用,切實發揮住房公積金的作用,住房公積金的提取、轉移業務按以下原則辦理:
1、職工需提取、轉移住房公積金時須先向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經單位同意后出具提取、轉移手續。
2、住房公積金須由本人持身份證,按要求帶齊相關資料到管理中心辦理提取、轉移手續;
3、本人不能親自來辦理,委托他人辦理的,受委托人須持委托人簽署的委托書,同時攜帶委托授權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相關資料到管理中心辦理支取手續;
4、受委托人應是委托人的配偶、直系親屬、同戶成員,如遇特殊情況的,須提供相關證明;
5、經批準同意提取、轉移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憑管理中心當日簽署的支票,當日到華爾貝大廈一樓受托銀行辦理支款手續,逾期須重新到管理中心辦理支票的領用手續;
6、購、建房支取的金額不得超過購、建房款的總額;
7、用于償還貸款本息的,每年提取一次,提取的住房公積金額度不得超過12個月的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總額或購房貸款的余額;
8、用于支付房租的,提取住房公積金金額不得超過房租總額;
9、破產企業的住房公積金原則上實行集中封存管理,企業宣告破產之時,清算期間,將繳存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基本情況送管理中心備案。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提取
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使用住房公積金,應在支付購房款時或半年內到管理中心辦理用款手續,過后不再辦理。其中: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辦理提取現金或轉賬手續;購買自住住房、合作建房的,辦理轉賬手續。辦理手續時,根據不同的情況由申請人向管理中心提供以下資料:
1.購買單位公有住房(含直管公房)
(1)填寫住房公積金申請表;
(2)職工所在單位出具的提取證明;
(3)"房改辦"或房管部門的有關批準文件(昆明市個人購買直管公有住房售房協議、收款發票)、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收復印件,驗證原件)。2.購買單位自建經濟適用房、集資建房的,單位需提供土地使用證、項目批準文件、建筑許可相關手續和集資人員名單報管理中心備案后,個人提供以下材料予以辦理
(1)填寫住房公積金申請表;
(2)職工所在單位出具的提取證明;
(3)單位集資建房協議、單位集資建房售房合同、本人身份證、首付款收據復印件各1份(收復印件,驗證原件)。
3.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
(1)填寫住房公積金申請表;
(2)職工所在單位出具的提取證明;
(3)購房合同、本人身份證、首付款收據復印件各1份(收復印件,驗證原件)。
4.購二手房
(1)填寫住房公積金申請表;
(2)職工所在單位出具的提取證明;
(3)經公證的購房合同、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收復印件,驗證原件)。
5.配偶方購房
(1)填寫住房公積金申請表;
(2)職工所在單位出具的提取證明;
(3)購房合同、婚姻關系證明、戶口冊、本人及配偶身份證、首付款收據復印件各1份(收復印件,驗證原件)。
6.建蓋私房
(1)填寫住房公積金申請表;
(2)職工所在單位出具的提取證明;
(3)職工個人建蓋私房的土地使用證、施工協議、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收復印件,驗證原件)。
7.大修自住住房
(1)填寫住房公積金申請表;
(2)職工所在單位出具的提取證明;
(3)縣(市)區以上房管部門危房鑒定書或有關部門批準的修房證明、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收復印件,驗證原件)。
二、離、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戶口遷出所在的市、縣或出境定居的職工,提取、轉移住房公積金,分別按以下不同的情況提供資料
1.離、退休、死亡職工
(1)由本人或代理人填寫住房公積金申請表;
(2)職工所在單位出具的提取證明;
(3)離、退休證及本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收復印件,驗證原件);
(4)由他人代理的除提供前3項的證明材料外,還要提供經本人簽發的授權委托書1份;
(5)職工死亡的提供職工死亡證明、遺囑或遺贈撫養協議及公證書、財產繼承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收復印件,驗證原件)。無遺囑或遺贈撫養協議及公證書的,須提供所有法定繼承人簽署的委托書,可委托一人來辦理。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職工
(1)由本人或代理人填寫住房公積金申請表;
(2)職工所在單位出具的提取證明;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及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復印件、本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收復印件,驗證原件);
(4)由他人代理的除提供前3項的證明材料外,還要提供本人簽發的授權委托書1份;
(5)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其住房公積金按《條例》的規定做封存處理;
封存期間職工重新就業的,轉入其新的工作單位;
封存期滿半年職工未重新就業的,憑失業和待業的有關手續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3.戶口遷出所在的市、縣或出境定居的職工
(1)由本人或代理人填寫住房公積金申請表;
(2)職工所在單位出具的提取證明;
(3)工作調動的職工,提供工作調動的調令、本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收復印件,驗證原件);
(4)出境定居的職工,提供出境定居的遷移證明(如移民簽證)、本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收復印件,驗證原件);
(5)應征入伍的職工,提供入伍通知書、本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收復印件,驗證原件);
(6)其他情況的,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三、在本市范圍內工作調動的應辦理轉移手續,提供以下資料
1.由本人填寫住房公積金轉移申請表;
2.職工原所在單位出具的轉移證明;
3.調入單位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及職工個人賬戶;
4.職工個人調動工作的證明材料、個人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收復印件,驗證原件)。
四、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職工、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比例25%的職工、家庭人均收入在城市居民基本生活保障線以下的困難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分別按以下不同的情況提供資料
1.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1)由本人填寫住房公積金申請表;
(2)職工所在單位出具的提取證明;
(3)購房合同、借款合同或與購房合同一致的抵押合同、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收復印件,驗證原件);
(4)職工用住房公積金賬戶上的余額歸還銀行購房貸款或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每年申請使用一次轉入職工的還款賬戶還貸。其額度不超過12個月的還貸本息總額或購房貸款本息余額;
(5)申請提前還清貸款的,需提供銀行出具的提前還款通知書;
2.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比例25%的職工
(1)由本人填寫住房公積金申請表;
(2)職工所在單位出具的提取證明;
(3)工資收入證明、規范的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或房屋租賃許可證、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收復印件,驗證原件);
租住的房屋必須是經房產管理部門批準同意出租的房屋。
3.家庭人均收入在政府基本生活保障線以下的困難職工
(1)由本人填寫住房公積金申請表;
(2)職工所在單位出具的提取證明;
(3)民政部門的有關證明、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驗證原件)。
本須知由昆明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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