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尋甸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趙某污染環境一案宣判,趙某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
2019—2022年期間,為謀取非法利益,趙某打著加工“生物肥”的幌子,在尋甸縣羊街鎮一帶大肆傾倒爛菜葉,造成廢水大量積存、滲漏。尋甸縣檢察院認為,趙某排放、傾倒、處置含錳的污染物,超過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的10倍,且造成公私財產損失243.2739萬元,其行為已構成污染環境罪。
據悉,該案是尋甸縣首例傾倒爛菜葉污染環境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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