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一小區生鮮超市變養老院,業主有意見

“為什么小區規劃配建的生鮮超市變成了養老院?這是不是侵占小區公共資源?”最近,光明璟宸小區的部分業主發現,小區里有個地方正在施工,要建一所養老中心。翻閱購房合同后,他們發現,那個地方本來應該建的是生鮮超市……這是怎么回事?業主們很困惑。

小區生鮮超市變成養老院 業主有意見

施工現場實拍圖

小區生鮮超市變成養老院 業主有意見

  業主出示的購房合同

業主:

“老年服務站變養老中心面積比原先規劃的還要大”

3月7日上午,都市時報·大象房鑒所記者來到光明璟宸小區。在小區外圍,可以看到一棟兩層的房屋正在施工!肮こ谈艣r牌”上的信息顯示,正在施工的是小區所在街道辦事處綜合養老服務中心。

小區業主孫女士表示:“我們最近發現這里要建養老院,但這里原本要建的是小區生鮮超市。而且養老院的電梯是直通小區住宅上層的,我們認為這會占用小區的公共資源。”

業主王先生介紹:“之前簽訂的購房合同里沒有‘建養老院’這個條款。后來的合同改過,但寫的是‘老年服務站’。這種提法有點模糊,會出現爭議。如果是老年大學之類的服務站,我們業主也不會如此反對。但是現在成了養老中心,面積還從原來規劃的1123.45平方米變成了2421.2平方米,面向的不光是我們小區,還有其他社區的老人。這會侵害本小區業主的利益!

業主方先生出示的購房合同顯示,上面有一條“相關設施的位置及用途”,注明:老年服務站建設在10#裙房部分,生鮮超市建設在10#負一、二層。方先生還展示了一張此前昆明市規劃局發布的“呈貢區光明璟宸小區項目工程規劃許可批前公示”,從項目總平面圖來看,養老院規劃面積為1123.45平方米。

記者發現,從小區外圍看,小區所在街道辦事處綜合養老服務中心項目的位置似乎位于地上一、二層!斑@個建筑是否還有地下一、二層?”有業主回答:“我們小區地面是有坡度的,建筑直通地下停車場。雖然從外面看起來是地上建筑,但這里(養老中心)其實就是10號樓的負一、二層,也就是之前規劃的生鮮超市位置。”

開發商:

“房屋已經移交街道”

之后,記者到光明璟宸售樓部尋找相關負責人,但售樓部的工作人員表示:“領導今天都沒來上班,電話也給不了!     

根據受訪業主提供的聯系方式,記者聯系上了開發商方面一位黃姓相關負責人。該負責人稱:“目前小區里正在裝修的用房是配套的,已經移交給街道了,房屋的產權現在也歸街道了,與我們無關!

至于是否會建設生鮮超市的問題,該負責人表示:“后續會招標引進商家的,就在一樓那個凹進去還沒有裝修的地方!

記者查詢發現,近幾年,昆明也有幾個小區發生過類似的糾紛,如德潤朗悅灣海東俊園、春城大觀領袖玉坤苑等小區。

關于此事,記者采訪了相關部門,但截至發稿時未得到回復。

律師:

“街道辦有一定自主權”

北京大成(昆明)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代晨分析此事認為:在街道辦管轄的范圍內,有一個總體的指標,在不違反指標的條件下,街道辦是有一定的自主權的。小區里無論是建生鮮超市還是養老中心,要考慮的是這個部分在規劃時的用途是否已經確定,且是否屬于應當移交給社區或者是街道辦使用的場所!皩τ陂_發商而言,移交出去以后,義務也就執行完畢了。至于街道或者社區要用它做什么,開發商確實是主導不了的!

關于養老服務機構的設立,代晨表示,自2014年7月1日起,新申報規劃條件的建設項目,均按標準配建養老服務設施。就目前開發商介紹的情況看,開發商將設施移交給街道辦,可能是街道辦要履行職責。“可能其他項目上沒有合適的位置來放,那么房屋移交給街道辦以后,就用它建了這里的養老服務設施!

從小區業主角度來說,按照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的規定,如果交付的項目與規劃的內容不一致,并且這個“不一致”嚴重影響到業主的利益,業主是可以要求賠償,或者要求解除合同的。但目前該小區的情況很難說是嚴重損害了業主的權益,“只能說開發商有輕微的違約,還未構成可以得到賠償的標準”。      另外,此事還牽涉一個問題:雖然購房合同約定了小區該位置要建生鮮超市,但是要看報規的時候是否具體、明確地把這里也確實報為了生鮮超市,這很重要。如果在報批的時候已經明確該位置確定用來做生鮮超市,具體業態明確了,那么街道辦也應當遵循規劃部門的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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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網用戶

    好多小區都在搞,業主相當不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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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養老院亂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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