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新版老舊小區改造升級導則出臺:老舊小區公廁道路消防等設施這樣改造

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和發展工程,為推進云南省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升級工作,切實改善居民生活環境和居住條件,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公布新版《云南省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升級工作導則(試行)》(以下簡稱《導則》),對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分基礎類、完善類、提升類31個項目技術指引進行了細化。

《導則》明確了改造范圍:對2000年底前建成需要改造的城鎮老舊小區做到應改盡改。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在財力允許的前提下,推動2000年底至2005年底建成的基礎不完善、存在安全隱患、居民積極性高、改造意愿強烈的小區實施改造,實施成片改造的可適當延伸至2010年底前建成的配套基礎設施不完善的小區。

國有企事業單位和軍隊所屬老舊小區、移交政府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干部住宅小區,按照屬地原則一并納入地方改造規劃。

基礎類改造11項

滿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

基礎類改造為滿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內容,包括11個項目。《導則》明確,老舊小區改造前, 屬地政府和建設單位應主動協調水、電、氣、暖、通信等專業經營單位,將專營設施更新改造計劃與老舊小區改造計劃有效銜接,形成統籌施工方案,多項聯動改造宜同步進行。建設單位應積極協調和配合專業經營單位進行管線改造或規整。老舊小區改造后,專營設施設備的產權應依照法定程序移交給專業經營單位,由其負責后續維護管理,切實維護水電氣熱信等專營設施改造成果。

拆違拆臨拆危

建筑物修繕

供水設施改造

排水設施改造

供電設施改造

管線規整及光纖入戶

供氣設施

環衛設施

道路設施

消防設施

安防設施

對私搭亂建、超期使用的臨時性建筑物、構筑物、設施,以及經安全鑒定需要拆除的建筑物、構筑物等依法進行拆除,清理樓宇公共空間和疏散通道內的亂堆雜物及違規附著物。

建筑安全性與抗震改造;樓頂屋面維修和防水;對建筑物公共區域樓梯、扶手、欄桿等設施損壞、銹蝕、斷裂等進行維修或更換,踏步面層損壞嚴重的進行修補;污損、張貼小廣告嚴重的樓道墻面進行清理粉刷;缺少單元防盜門或已有單元防盜門破損嚴重的,進行安裝或更換;修復屋頂防雷設施;住宅樓道照明改造。

不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相關政策要求的給水管材、設備改造,使用年限較長,存在跑、冒、滴、漏現象的給水管道改造;銹蝕、漏水的閥門更換。

改造雨污混、錯接。疏浚、改造排水管網、檢查井及化糞池,更換破損窨井蓋;雨水控制利用與海綿城市建設相結合。

存在安全隱患、不滿足正常使用的供電設施進行提升改造;現有架空敷設的低壓電纜規范梳理。

明設電線、通信光纜、有線電視等管線入地,不能入地的進行規整;采用光纖入戶的接入方式對通信設施進行改造。

維修或更換小區嚴重腐蝕、損壞失效的燃氣管道、管件、調壓設施等;小區燃氣“一戶一表”改造。

配備垃圾分類收集容器;維修破損的垃圾轉運站、垃圾收集點、公共廁所。

梳理消防通道,車行、人行系統,按規定施劃消防車通道標志標線,保證充足寬度;修補破損道路,人行道鋪裝修復及補建;破損井蓋更換及周邊路面龜裂破損維修。

清除消防通道上的障礙物,確保救護和消防通道暢通;按要求配置移動式滅火器;按要求設置室外消火栓,完善消防設施;依托物業服務用房建設微型消防站,配備相應器材裝備。

合理設置視頻安防監控系統、樓宇(可視)對講系統、出入口控制系統、電梯對講通話系統,停車庫(場)管理系統等安防設施;小區出入口、樓棟出入口、地下車庫出入口等位置按照要求設置出入口控制設備。

完善類改造12項

具備條件的老舊小區樓房加裝電梯

完善類改造為滿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的內容,包括12項內容。《導則》明確,老舊小區內如保留有文物保護單位、歷史建筑、歷史環境要素等的,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進行保護和修繕;如有傳統風貌建筑、歷史地段等的,應結合自身基礎條件和居民意愿,做好相應的保護、修繕和改造提升工作,應保留其原有形式與風格,周邊老舊小區改造或新建建筑應與其建筑色彩、材質、風格相協調。可通過增設體現小區歷史文化特色的亭廊、 景觀墻、雕塑等景觀構筑物,增強小區文化特色,提升居民歸屬感。有條件的可通過開展有價值的社區文化活動,促進老舊小區內居民溝通交流,營造文化氛圍。

建筑節能改造

綠化

公共照明

適老化及無障礙設施

機動車停車場(庫)及充電設施

非機動車停車棚及充電設施

智能信包箱、快遞柜

室外健身設施及公共活動場地

物業服務用房

加裝電梯

風貌提升

文化休閑設施

采用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實施節能改造。

通過栽種樹木、增設公園綠地、居住區綠化、公共建筑綠化和道路綠化等方式增加綠化面積;在進行綠地改造時,應結合小區實際情況逐步完善澆灌系統及水源,提高中水使用率和雨水收集利用率。

完善小區公共活動設施、道路及庭院等公共空間照明。

針對道路、坡道、單元入口、臺階、扶手,以及公共廁所、電梯、停車場(庫)等進行適老化和無障礙改造,規范設置無障礙標識。

根據現狀條件重新規劃、建設停車位(場、庫),預留充電設施安裝條件,并同步改造或新建供電設施。

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場所,做好消防安全管理。

清理樓道內散亂的信報箱, 安裝智能信報箱、快遞柜。文化休閑設施結合小區人口結構、數量統籌設置文化活動站、信息發布設施。

統籌設置室外綜合健身場地 (含老年戶外活動場地)和設置兒童、老年人活動場地及室外健身器械。

原規劃建設的物業服務用房被挪作他用的,應回歸物業服務,有條件的通過新建、改擴建方式建設物業服務用房。

具備條件的老舊小區樓房加裝電梯。

保護歷史風貌要素、修復小區破損建筑立面,協調街道整體風貌。

結合小區人口結構,數量統籌設置文化活動站、信息發布設施。

提升類改造8項

建設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食堂,增設幼兒園

提升類改造為豐富社區服務供給、提升居民生活品質、立足小區及周邊實際條件積極推進的內容,主要是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建設及其智慧化改造,包括8項內容。

社區服務與黨群服務中心(站)

養老服務設施和托育設施

幼兒園

醫療衛生設施

智慧小區

社區食堂

家政服務網點、便民市場、便利店

郵政快遞末端綜合服務站

新建、改擴建社區服務、黨群活動、公安警務用房等,原則上每百戶居民社區服務用房(站)的建設規模不低于30平方米。

新建、改擴建托育、托幼服務設施和養老服務設施;按照每百戶不低于15平方米的標準配套設置養老服務設施。

結合實際通過新建、改擴建方式增設幼兒園。

新建、改擴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滿足基本醫療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需求。

充分應用現代信息技術整合小區資源建設智慧小區。

新建、改擴建社區食堂,為小區居民特別是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務。應根據小區的實際及5分鐘生活圈居住區統籌設置社區食堂,可與社區服務站、文化活動站等服務設施聯合建設,為小區居民特別是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務。

引進家政服務機構,開展家政保潔、助餐、護理保健等服務業。新建、改擴建便民市場、超市、便利店滿足居民日常需求。

結合小區實際情況通過新建、改擴建方式郵政快遞末端綜合服務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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