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民政部辦公廳發布關于開展完整社區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提出自2022年10月開始為期2年試點工作,重點圍繞以下四方面內容探索可復制、可推廣經驗。
一是以社區居民委員會轄區為基本單元推進完整社區建設試點工作,規劃建設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幼兒園、托兒所、老年服務站、社區衛生服務站。每百戶居民擁有綜合服務設施面積不低于30平方米,60%以上建筑面積用于居民活動。適應居民日常生活需求,配建便民商業服務設施。統籌若干個完整社區構建活力街區,配建中小學、養老院、社區醫院等設施,與15分鐘生活圈相銜接,為居民提供更加完善的公共服務。
二是打造宜居生活環境,結合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城市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等工作,加強供水、排水、供電、道路、供氣、供熱(集中供熱地區)、安防、停車及充電、慢行系統、無障礙和環境衛生等基礎設施改造建設。
三是推進智能化服務。引入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區塊鏈和人工智能等技術,建設智慧物業管理服務平臺,促進線上線下服務融合發展。推進智慧物業管理服務平臺與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臺、智能家庭終端互聯互通和融合應用,提供一體化管理和服務。整合家政保潔、養老托育等社區到家服務,鏈接社區周邊生活性服務業資源。
四是健全社區治理機制。建立健全黨組織領導的社區協商機制,搭建溝通議事平臺,推進設計師進社區,引導居民全程參與完整社區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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