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關于進一步強化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醫學檢驗實驗室監管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1〕10號)要求,省衛生健康委組織對昆明凱普醫學檢驗所、昆明高新達安醫學檢驗所、昆明和合醫學檢驗實驗室、昆明金域醫學檢驗所、云南艾迪康醫學檢驗所、昆明寰基醫學檢驗所、云南華大昆華醫學檢驗所、云南迪安醫學檢驗所、昆明盤谷醫學檢驗實驗室、昆明大家醫學檢驗實驗室、昆明諾沃醫學檢驗實驗室和昆明美之聯醫學檢驗實驗室的依法執業、檢測質量等情況進行審核,審核結果為合格。現予公示。
如有異議,可向云南省衛生健康委醫政醫管局提出。
聯系人及聯系電話:龐鈺瑩 0871-67195257。
云南省衛生健康委辦公室
2022年10月21日
來源:云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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