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云南省民政廳就民政領域優化營商環境提出二十五條措施。其中明確,對符合資質條件的社會力量興辦的養老機構,給予一次性建設補助、運營補助、責任保險補助等資金扶持,進一步減輕養老企業負擔。
措施中規定,將推動在社會組織、慈善組織、殯葬等領域開展跨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持續開展重點領域雙隨機抽查檢查工作,并將檢查結果向社會公開;養老機構跨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綜合監管,健全“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機制,建立養老機構隨機抽查名錄庫和執法人員名錄庫,推動養老機構綜合監管法治化、規范化、常態化;推進養老機構聯合抽查檢查執法信息與各相關部門自有執法信息系統互聯互通,通過信用云南、門戶網站等向社會公示養老機構抽查檢查結果,接受社會監督;將民政領域社會組織、慈善組織、養老機構等監管數據推送至“互聯網+監管”系統。
發揮“互聯網+監管”、信用監管等監管平臺和行業自律作用,在社會組織、慈善組織、養老機構、殯葬等領域實施柔性監管、智慧監管,力爭建立輕微違法免罰事項清單和不予行政強制措施清單。
在規范政務服務行為中規定,嚴格按照政務服務的實施清單提供辦事服務,不得增加或變相增加辦理環節和申請材料。完善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確保實名差評回訪整改率達100%。
推進“跨省通辦”“省內通辦”,將“高齡補貼”“慈善組織公開募捐方案備案”以 “全程網辦”方式在全省范圍內開展“省內通辦”,納入云南政務服務網“省內通辦”專區開展辦理工作。
在為企業減輕負擔方面,按照“能免則免、能減則減”的原則,引導和鼓勵行業協會商會主動減免部分經營困難會員企業,尤其是受疫情影響生存困難民營中小微企業的會費和其他收費項目,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指導行業協會商會強化勤儉節約辦會意識,力所能及壓縮自身費用支出成本,主動降低一批盈余較多收費項目的收費標準;暢通行業協會商會亂收費問題投訴舉報渠道,建立投訴舉報處理反饋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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