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紀委監委通報五起損害營商環境典型案例

昆明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嚴肅查處了一批損害營商環境突出問題,其中,五起損害營商環境典型案例如下:

一、呈貢區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楊旭海違規插手干預工程項目建設,收受他人財物的問題。2006年至2017年,楊旭海在擔任春融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等領導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李某某、陳某某等10余人在承攬、承建工程項目,工程款撥付等方面提供幫助,并收受李某某、陳某某等10余人所送財物共計138.5688萬元、美元0.2萬元,嚴重損害了昆明市營商環境。同時,楊旭海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12月,楊旭海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二、高新區管委會四級調研員劉新云違規插手干預招商引資、行政審批、工程項目招標建設、工程資金撥付、征地拆遷,收受他人財物的問題。2006年至2014年期間,劉新云利用其先后擔任晉寧縣晉城鎮副鎮長、鎮長、高新區馬金鋪街道黨工委書記、辦事處主任的職務便利,在招商引資、行政審批、工程項目招標建設、工程資金撥付、征地拆遷等方面為吳某某、王某等人謀取利益,分多次收受上述人員所送財物共計223.77萬元,嚴重損害了昆明市營商環境。同時,劉新云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10月,劉新云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三、官渡區官渡街道辦事處副主任楊壽宗插手和干預拆遷拆除項目工程招標,收受他人財物的問題。2014年至2016年期間,楊壽宗利用擔任官渡區官渡街道辦事處副主任、官渡街道文化生態新城項目征地拆遷工作指揮部常務副指揮長、官渡街道昆明滇池國際濕地文化旅游項目征地拆遷指揮部常務副指揮長、官渡街道地鐵2號線二期工程(寶豐社區)征地拆遷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的職務便利,在拆遷拆除項目工程招標過程中,幫助拆遷老板周某、昌某獲得拆遷拆除項目工程,非法收受周某、昌某所送財物共計303.8843萬元,嚴重破壞了行業競爭秩序,損害了昆明市營商環境。同時,楊壽宗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8月,楊壽宗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四、市國土資源局呈貢分局原局長、黨組書記土紹波違規插手干預項目招標,為其女兒經商辦企業謀取利益的問題。2016年6月,市國土資源局呈貢分局原局長、黨組書記土紹波利用職務上的影響,違規插手干預呈貢區學校綜合食堂服務項目招標,以其女兒經營公司現狀設定招標條件,讓其女兒經營的公司順利承接項目并謀取利益,嚴重破壞了市場公平競爭秩序,損害了昆明市營商環境。同時,土紹波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4月,土紹波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五、五華區審計局原局長廖宇云收受中介機構相關人員禮金,違規實施政府采購的問題。2013年至2016年,廖宇云任五華區審計局局長期間,在中秋、春節等節假日前后,收受四家中介機構相關人員所送的禮金共計2.1萬元。2013年至2020年,廖宇云違反政府采購相關規定,超期限使用入圍的中介機構,違規使用未入圍的中介機構,嚴重破壞了“中立誠信”的中介環境,損害了昆明市營商環境。同時,廖宇云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4月,廖宇云受到政務記過處分。

市紀委監委指出,上述五起損害營商環境典型案例,是領導干部插手工程項目建設、干預行政審批、干預項目招投標、違規實施政府采購、違規使用中介機構、收受他人財物謀取私利、為子女經商辦企業謀取利益的典型,嚴重侵害了企業和群眾利益,破壞了昆明市政治生態,損害了全市營商環境。全市廣大黨員干部要引以為鑒,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牢固樹立政治意識、紀律意識、規矩意識,持續增強做好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責任意識,嚴格執行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關于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各項決策部署,嚴格執行《昆明市構建親清政商關系行為清單》相關要求。全市各級各部門要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融入新發展階段,構建新發展格局,把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作為檢驗“四個意識”、踐行“兩個維護”的重要標尺,從政治上深刻認識優化營商環境建設的重要性,要認清問題、認清差距、認清短板,從感覺良好中驚醒起來,從安于現狀中振作起來,從爭先恐后中行動起來,以“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只爭朝夕的精神狀態,努力率先建成法治化營商環境,當好一流營商環境建設排頭兵。

據昆明市紀委監委

本站轉載文章和圖片出于傳播信息之目的,如有版權異議,請在3個月內與本站聯系刪除或協商處理。凡署名"云南房網"的文章未經本站授權,不得轉載。爆料、授權:news@ynhouse.com。

相關資訊

猜您喜歡

參與討論

登錄 注冊

熱門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