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十四五”規劃》出臺

為統籌推進云南省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近日,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聯合出臺的《云南省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十四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提出,“十四五”期間,將估算投資約320億元,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網7200公里,到2025年,全省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爭達到70%以上,縣城污水處理率達到95%以上。將放開再生水政府定價,由再生水供應企業和用戶按照優質優價原則自主協商定價。

管網和設施建設:

確保污水有效收集

新增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同步配套建設服務片區內污水收集管網,確保污水有效收集。加快建設城中村、老舊城區、城鄉接合部和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區生活污水收集管網,填補污水收集管網空白區。新建居住社區應同步規劃、建設污水收集管網,推動支線管網和出戶管的連接建設。開展老舊破損和易造成積水內澇問題的污水管網、雨污合流制管網診斷修復更新,循序推進管網錯接混接漏接改造,提升污水收集效能。大力實施長江干流沿線城市、縣城污水管網改造更新,地級及以上城市基本解決市政污水管網混錯接問題,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因地制宜實施雨污分流改造,暫不具備改造條件的,采取措施減少雨季溢流污染。

“十四五”期間,九大高原湖泊區域城市及縣城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網1100公里,其中,新增污水管網500公里,老舊污水管網改造300公里,雨污分流改造300公里。

現有污水處理能力不能滿足需求的城市和縣城,要加快補齊處理能力缺口。新城區配合城市開發同步推進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建設,大中型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規模可適度超前,長江經濟帶城市和縣城實現生活污水集中處理能力全覆蓋。因地制宜實施雨污分流改造,暫不具備改造條件的,采取措施減少雨季溢流污染。

“十四五”期間,新建、改建及擴建污水處理規模205萬立方米日。九大高原湖泊區域城市及縣城新建、改建及擴建污水處理規模73萬立方米日。

技術要求上,金沙江干流、長江一級支流及其他六大水系干流、南水北調工程沿線設市及以上城市,可對城鎮污水處理廠提出更嚴格的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鼓勵滇池、陽宗海、撫仙湖、杞麓湖和洱海流域污水處理廠排放達到準Ⅲ類水標準,鼓勵星云湖和異龍湖流域污水處理廠排放達到準IV類水標準,其他城市和縣城污水處理廠排放標準為一級A標。因地制宜科學確定排放標準,不宜盲目提標。靠近居民區和環境敏感區的污水廠應建設除臭設施并保證除臭效果。

再生利用:

放開再生水政府定價 

在重點排污口下游、河流入湖口、支流入干流處,因地制宜實施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工程。缺水城市新城區要提前規劃布局再生水管網,有序開展建設。在長江經濟帶、南水北調工程沿線建設污水資源化利用示范城市,通過試點示范總結成功經驗,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污水資源化利用模式。建設資源能源標桿再生水廠。鼓勵從污水中提取氮磷等物質。

“十四五”期間,云南省新增、改建和擴建再生水生產能力42萬立方米日。九大高原湖泊區域城市及縣城新增、改建和擴建再生水生產能力13萬立方米日。

技術要求上,具備條件的缺水地區,可以采用分散式、小型化的處理回用設施,對市政管網未覆蓋的住宅、學校、企事業單位的生活污水達標后實現就地回用。推進工業生產、園林綠化、道路清洗、車輛沖洗、建筑施工等領域優先使用再生水。鼓勵工業園區與市政再生水生產運營單位合作,推廣點對點供水。

《規劃》特別提出,昆明市率先構建城市污水收集處理設施智能化管理平臺,利用大數據、物聯網、云計算等技術手段, 建立水質水量波動和應急調度預測預報模型,逐步實現遠程監控、信息采集、系統智能調度、事故智慧預警等功能, 為設施運行維護管理、污染防治提供決策輔助,重點城市基本實現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監管數據的動態、實時信息監督管理。九大高原湖泊所在地先行建設,同時結合黑臭水體及綜合管廊的建設需求,優先選擇污水處理廠處理量較大的地方進行建設。

各地在污水處理費標準調整到位前,應按規定給予補貼,保障城鎮污水收集處理設施的正常運維。鼓勵建立運營服務費與污水處理廠進水污染物濃度、污染物削減量掛鉤、按效付費機制。鼓勵通過以招標等市場化方式確定污水處理服務費水平。放開再生水政府定價,由再生水供應企業和用戶按照優質優價原則自主協商定價。對于提供公共生態環境服務功能的河湖濕地生態補水、景觀環境用水使用再生水的,鼓勵采用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推動污水資源化利用。各地要依法落實環境保護、水資源節約、污水資源化利用等方面稅收優惠政策。

污泥處置:

應進行穩定化、無害化處理處置

破解污泥處置難點,實現無害化推進資源化方面,污水處理設施產生的污泥應進行穩定化、無害化處理處置,鼓勵資源化利用。污泥處置設施應納入本地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規劃。現有污泥處置能力不能滿足需求的城市和縣城,要加快補齊缺口,建制鎮與縣城污泥處置應統籌考慮。大中型城市以及其他有條件的城市,加快壓減污泥填埋規模,積極推進污泥資源化利用。

“十四五”期間,云南省新增污泥(含水率80%)無害化處置規模2100噸日,九大高原湖泊區域城市及縣城新增污泥(含水率80%)無害化處置規模250噸日。

技術要求上,鼓勵采用污泥和餐廚、廚余廢棄物共建處理設施方式,提升城市有機廢棄物綜合處置水平。限制未經脫水處理達標的污泥在垃圾填埋場填埋。污泥無害化處理滿足相關標準后,可用于土地改良、荒地造林、苗木撫育和園林綠化。鼓勵污泥能量資源回收利用,土地資源緊缺的大中型城市推廣采用“生物質利用+焚燒”“干化+土地利用”等模式。推廣將污泥焚燒灰渣建材化利用。

到2025年縣城污水處理率超95%

規劃范圍

全省城市及縣城

規劃期限

2021年—2025年

估算投資

約320億元

其中

●新增及改造污水收集管網投資145億元

●新增及提標改造污水處理能力投資140億元

●新建、改建和擴建再生水生產能力投資15億元

●新增污泥無害化處理設施投資20億元

到2025年

●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區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處理設施空白區,全省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爭超70%

●城市和縣城污水處理能力基本滿足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縣城污水處理率達到95%以上

●水環境敏感地區污水處理基本達到一級A排放標準

●全省地級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5%以上

●城市和縣城污泥無害化、資源化利用水平進一步提升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90%以上

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網7200公里

其中

新增污水管網4200公里,老舊污水管網改造1800公里,雨污分流改造1200公里。

新建、改建及擴建污水處理規模205萬立方米日,提標改造污水處理規模131萬立方米日,新建、改建和擴建再生水生產能力42萬立方米日,新增污泥(以含水80%濕泥計)無害化處置規模2100噸日。 

到2035年底

●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管網基本全覆蓋,完成新建及改造污水管網1.5萬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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