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發布《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1年版)》和《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1年版)》,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據發改委有關負責人介紹,今年主要有四方面變化:一是進一步深化制造業開放。二是自貿試驗區探索放寬服務業準入。三是提高外資準入負面清單精準度。四是優化外資準入負面清單管理。
在深化制造業開放上,汽車制造領域,取消乘用車制造外資股比限制以及同一家外商可在國內建立兩家及兩家以下生產同類整車產品的合資企業的限制。廣播電視設備制造領域,取消外商投資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及關鍵件生產的限制,按照內外資一致原則管理。本次修訂,實現了自貿試驗區負面清單制造業條目清零。
在自貿試驗區探索放寬服務業準入上,市場調查領域,除廣播電視收聽、收視調查須由中方控股外,取消外資準入限制。社會調查領域,允許外商投資社會調查,但要求中方股比不低于67%,法人代表應當具有中國國籍。
在優化外資準入負面清單管理上,為做好外資準入負面清單與市場準入負面清單銜接,在負面清單說明部分增加“境內外投資者統一適用《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的有關規定”。
在提高外資準入負面清單精準度上,2021年版外資準入負面清單在說明部分增加了“從事外資準入負面清單禁止投資領域業務的境內企業到境外發行股份并上市交易的,應當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境外投資者不得參與企業經營管理,其持股比例參照境外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有關規定執行”的新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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