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超過兩年未動工,恒大集團成都2宗地塊被無償收回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龍泉驛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公示了兩則閑置土地認定書:龍規自認字〔2021〕1號、龍規自認字〔2021〕 2號,合計約30.42萬平方米。

據觀點地產新媒體了解,公告表示,原成都市龍泉驛區區國土資源局與成都裕龍貳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28日簽訂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宗地座落于同安街辦錦繡路以西、四川龍泉陽光體育城有限公司以北,面積為83996.73平方米,約定的開工日期為2010年11月30日。2011年5月13日辦理了龍國用〔2011〕第4981號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另外,2002年12月3日原成都市龍泉驛區國土資源局與四川龍泉陽光體育城有限公司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宗地座落于同安鎮錦宏路,面積為258666.67平方米,并于2011年1月31日簽訂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約定合同簽訂之日起,四川龍泉陽光體育城有限公司同意在6個月內動工建設,該項目建設周期不超過三年。

2011年10月9日,根據成都中院《民事裁定書》《協助執行通知書》和四川龍泉陽光體育城有限公司與成都裕龍叁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申請,將宗地轉移登記至成都裕龍叁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名下。2011年10月12日辦理了龍國用〔2011〕第8456號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證載使用權面積217468.40平方米。

上述宗地存在未開工的情況,根據調查結果和《閑置土地處置辦法》(國土資源部第53號令)的規定,認定上述宗地為閑置土地,閑置原因為:企業原因,應按照《閑置土地處置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據天眼查的資料顯示,成都裕龍貳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和成都裕龍叁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均為成都寰瑞置業有限公司100%持股,成都寰瑞置業有限公司的唯一大股東為林芝恒大旅游發展有限公司,即恒大地產集團成都有限公司全資持有。

另據此前報道,12月14日,海口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消息,發布不動產權證書作廢公告,宣布收回恒大地產的8宗土地。

海口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表示,8宗地塊均存在因公司原因超過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兩年未動工開發建設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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