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關于調整限價商品房上市交易有關條款的通知》。
《通知》顯示,經市政府同意,現將限價商品房上市交易有關規定調整為:“限價商品房自購買合同網簽備案之日起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不得購買其它住房。網簽備案滿5年,可購買其它住房。網簽備案滿5年且取得《不動產權證書》上市交易的,按普通商品房交易相關規定辦理。網簽備案未滿5年,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的,經市住房保障部門批準,按照原購買價格并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回購,繼續作為限價商品房使用。”
根據西安此前發布的《關于加強限價商品房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限價商品房自不動產權證登記之日起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不得購買其他住房。滿5年上市交易的,按普通商品房交易相關規定辦理。
另外,對于限價商品房的退出條件,按照西安市原有政策,在房屋所有權證登記之日起5年內,不得出租、出售、抵押、出借、繼承,或者擅自改變住房用途且拒不整改。自房屋所有權證登記之日起5年后,限價商品房按照普通商品房對待,即可以出租、出售、抵押和繼承,但出售后,不得再提出住房保障申請。
據觀點地產新媒體了解,按照現在的政策,限價房交易的限制期限被壓縮,過去以產證辦理時間為起點,而現在則以合同網簽備案為起點。此外,按照現在的政策,購房者購房后等待5年,就可以認購商品住房,使其轉讓限價房和新購商品房的自由度更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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