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前不得收取定金!西安嚴厲打擊違法違規銷售商品房行為

6月7日,陜西省西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通告稱,為進一步規范西安市房地產市場秩序,維護購房人合法權益,嚴厲打擊不法企業違法違規銷售商品房行為。

通告稱,“商品房預售,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國家住建部《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規定:“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不得進行商品房預售”。西安市要求,開發企業在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前,向購房人收取或變相收取定金、預訂款、誠意金等費用屬違法違規行為,會損害購房人利益。

此前,西安住建局接連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有關問題的通知》、《西安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督管理辦法》、《關于建立房地聯動機制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等政策調控樓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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