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寧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安寧市關于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十條措施的通知

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辦局,各管委會:

《安寧市關于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十條措施》已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安寧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8

 安寧市關于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十條措施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昆明市關于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各項決策部署,進一步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以下十條措施:

一、強化土地供應管理。強化土地收儲,實現凈地出讓、凈地交地,針對城市片區發展實行差異化供地,允許企業分期繳納土地價款,降低企業融資成本。(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

二、緩繳基礎設施配套費。新建、續建房地產項目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配套費可延緩至《規劃核實意見書》發放前繳清。(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

三、同時發放建設用地“一書一證”。合并行政審批事項,用地單位繳清土地出讓價款后,同時發放《建設用地批準書》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

四、壓縮土地使用權登記時限。房地產企業辦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不動產登記壓縮至3個工作日發證。(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

五、壓縮“兩項許可”辦理時限。在房地產等房建工程項目建設審批中,開辟綠色通道,推行“容缺辦理”“承諾辦理”機制,施工許可證、預售許可證辦理時限壓縮至3個工作日發證。(責任單位:市住建局)

六、差異化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對建立完備農民工工資支付“五項制度”的房地產項目,按照差異化原則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進一步減輕房地產企業資金壓力。(責任單位:市人社局)

七、實行預售許可預審核制度。推行預售許可預審核制度,在項目形象進度基本達到要求,但報批要件尚不齊備時,房地產企業可提出預審申請,住建部門可先行現場踏驗,審核現有要件,待審批要件齊備后,在1個工作日內審批發證,縮短審批時限。(責任單位:市住建局)

八、延期繳納稅款。對于達到應清算條件和已下發土地增值稅清算通知書的納稅人,確實不能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清算和申報的,可申請辦理延期申報,最長不超過60天。(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九、強化房地產行業監管。嚴格執行《安寧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督管理辦法》,嚴格監管房地產開發企業商品房預售資金,防范爛尾項目產生。持續開展市場秩序整治,嚴肅查處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捂盤惜售、哄抬房價、虛假廣告、制造購房恐慌等違法違規行為,實施違法違規聯合懲戒,建立健全失信聯合懲戒機制。(責任單位:市住建局)

十、實行市級領導包保責任制。為確保全市房地產項目順利推進,實行市級領導包保項目責任制,全力幫助企業協調解決項目建設中存在的實際困難和問題。

以上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至2020年12月31日停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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