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初,昆明市出臺了新的《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其中明確規定,“主要街道兩側和重點區域臨街建筑物不得新安裝外挑式防盜窗(欄、籠),現有的外挑式防盜窗(欄、籠)應當逐步改造或者拆除。”
新《條例》除了對新裝防盜窗下了禁令,更重要的是明確提出要逐步改造或者拆除現有外挑式防盜籠。
這是時隔10年,昆明市第二次提出要拆除街道兩側和重點區域的外挑式防盜窗。2009年,時任昆明市委書記仇和提出“拆圍透綠”,其中一項就是拆除住宅防盜籠,并要求干部公務員帶頭執行,不拆就“回家”。結果引起巨大反對,最后不了了之。

10年前,昆明市轟轟烈烈的拆除防盜籠工程半途而廢
和10年前相比,此次昆明市提出拆除防盜窗更加法制化,是通過修改《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對現有建筑的防盜窗提出改造或拆除的要求,依法行事。另外,在執行上也不搞一刀切,需要改造的防盜窗僅限于外挑式,區域上也只有主要街道兩側和重點區域的臨街建筑。
其實昆明市住宅小區安裝外挑式防盜窗的現象主要集中在老舊小區,以及眾多單位宿舍區,近些年新開發的高層住宅小區其實很少有住戶安裝防盜窗,這一方面是因為新建小區的安防措施更為到位,另一方面是因為新建商品住宅小區基本都有完善的物業管理,安裝防盜窗不被允許,而且有關法規也禁止業主擅自改變建筑外立面,所以在新建樓盤中安裝外挑式防盜窗的現象基本上絕跡了。
但在昆明為數眾多的老舊小區中,安裝外挑式防盜窗的現象仍非常普遍。10年前未能做到的事,10年后能夠做到嗎?
由于昆明市新出臺的法規并未明確拆除和改造外挑式防盜窗的時間,所以還不好預測是否能夠真正落實,但有一個因素可能有利于減小昆明市現在拆除防盜窗的阻力,那就是貨幣電子化和越來越普及的移動支付。
防盜窗的主要功能是防盜,但由于貨幣電子化和移動支付越來越普及,普通人家中的現金越來越少,有些人甚至干脆都不用錢包了,竊賊入戶行竊的收獲也越來越小,所以近些年入戶行竊、公共場所偷錢包等案件呈下降趨勢。據上海公安局通報,今年上海市入民宅盜竊案件接報數同比下降44.6%。
入戶盜竊案減少,客觀上讓防盜窗的作用打了折扣,這或許會讓昆明市此次拆除改造防盜窗變得比10年前容易一些。當然,盜竊案再少也不可能絕跡,一些低樓層住戶仍舊有較高防盜需求,因此昆明市并沒有絕對禁止居民安裝防盜設施,只要不安裝影響市容和建筑美觀的外挑式防盜窗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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