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某開發商欠債1.4億成“老賴” 欲乘飛機被攔下

昨日上午,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接到昆明長水國際機場公安的消息,有一名被限制高消費的失信被執行人持機票欲登機前往成都,請求昆明中院執行干警前往處理。

“你要去哪兒?”“成都。”

“哪里買到的機票?”“微信上找人幫買的。”

“知道自己是失信被執行人嗎?”“知道……”

昆明中院執行局的干警接到“線報”后立即趕往長水機場,查明這名失信被執行人的身份后,將其帶回昆明中院執行局進行進一步調查處理。

據了解,失信被執行人羅某涉及中國長城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與昆明兆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糾紛4案,執行標的共計1.4億余元。此前,昆明中院已向羅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限制高消費令,但其至今未履行還款義務,也未申報財產。

昆明中院執行局執行干警李林峰介紹,根據申請執行人中國長城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的申請,2019年6月27日,羅某被列入限制高消費名單,不得乘坐飛機、高鐵等交通工具。

那羅某又是怎樣買到機票的呢?經過詢問,羅某交代了機票購買的渠道。“有人在微信朋友圈發了可以給失信人員買機票的信息,我就聯系買了。”羅某說,買機票時自己給對方提供了身份證和護照信息,但比正常渠道購買多出了400多元。

李林峰介紹,羅某將面臨強制拘留等處罰,并且昆明中院還將聯合公安機關對機票非法購買渠道進行查處,打擊違法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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