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部分樓盤的“洋名字”突然成了眾矢之的,輿論群起而攻之。雖然我堅持認為,“洋名”如果不違反法律,不違反社會公序良俗,它歸根結底還是市場選擇的結果,我們并不能由此斷言,房地產老板、策劃人就是一伙崇洋媚外,喪失民族氣節的家伙。但是,鑒于樓盤名稱還具有地名的性質,如果我們這個國際化色彩尚不濃厚的邊疆城市的許多地方,和遠在萬里之外的倫敦、巴黎、美利堅生硬地發生關系時,的確令人感覺怪異,所以,我贊同一些媒體的主張。不過,我對規范名稱的可操作性頗感懷疑。
盡管所有人都呼吁,應該為樓盤起一些比“洋名”更有意義的名字以傳后世,可問題是,什么樣的名字才算好?誰來判斷名字的好壞?
為樓盤取名不是個技術問題,而是個審美問題,因此,很難有什么明確的標準規定,什么是好,什么是不好。在我看來,12棵橡樹莊園就是個好名字,但有人卻把它歸入洋名之列猛烈抨擊。不管是“橡樹”還是“莊園”,都是地道的漢語,我堅信,我們祖先使用這些詞匯的歷史肯定比美國人長,總不能因為一部美國小說中也有這樣的名稱,就弄得我們不敢使用。相反,被個別論者視為“好名字”之代表的“金康園”,我倒覺得實在平淡,難以言好。還有,就“波希米亞花園”和“金家大院”相比較,雖然后者是個地道的“土名字”,但我絲毫不覺得比前者好多少。
總之,事情涉及審美取向,就變得十分復雜。就像中國國家大劇院的設計,有人大贊,有人狂貶,難說誰對誰錯,只能由評審機構取舍。這個評審機構,具體到為樓盤取名上,有媒體認為應該由“地名辦”來扮演,換言之,讓“地名辦”判斷名字的好壞。
由一個機構的一小部分人代替大多數人欣賞品鑒,這是一件相當危險的事情。經驗表面,“有關部門”的水平未必高過普通百姓,否則,為什么像“北京路延長線”、“東風路延長線”這樣惡俗的名字竟能獲準使用?即使“有關部門”的確具備了評判地名好壞的能力,但誰又能保證,這項權力不變成一條新的“尋租”途徑?
謝鷹/200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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