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昆明財政已撥付3021.8萬 用于小區建養老設施

昨日,記者從昆明市財政局獲悉,今年財政已統籌安排3021.8萬元,用于昆明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工作。資金將重點投向7個領域,包括鼓勵社會力量管理運營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支持老城區和已建成居住(。﹨^通過多種方式開辟養老服務設施等。

截至2016年12月底,昆明市60周歲以上的戶籍老年人有106.07萬人,占全市戶籍人口總數的18.9%。全市有各類養老服務機構120所,其中,農村敬老院48所、公辦老年福利機構6所、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服務機構66所。另有已建成或正在建設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225個,其中,竣工驗收正常運營的187個,主體完工、正在裝修15個,正在建設23個。全市共有養老床位3.29萬張,每千名老年人養老床位為31張。

結合昆明居家和社區養老現狀,以及發展大健康產業的規劃,2016年底,獲國家財政部、民政部立項,昆明市被列為國家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城市。中央財政將撥付專項資金支持,首先在盤龍區、官渡區、呈貢區和晉寧區4個區開展改革試點,同時市、區兩級財政配套資金支持。截至目前,今年已撥付3021.8萬元用于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工作,比2016年1991萬元增加了1030.8萬元,增長幅度達到了51%。

此次重點支持的項目包括:在盤龍區試點建設由區級綜合智慧養老信息平臺、街道智慧養老信息平臺、社區智慧養老信息站構成的三級聯動居家養老智慧平臺;在官渡區試點建設由區級養老服務監管系統、社區居家養老管理服務系統、智慧安防系統和呼叫中心構成的區級養老管理服務調度指揮平臺;在呈貢區開展社區政府購買服務試點。 

為進一步規范資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昆明市出臺并正式實施了《昆明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試行),該辦法明確了財政專項資金將重點投向7個領域:支持通過購買服務、公建民營、民辦公助、股權合作等方式,鼓勵社會力量管理運營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培育和打造一批品牌化、連鎖化、規模化的龍頭社會組織或機構、企業,使社會力量成為提供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的主體;支持城鄉敬老院、養老院等養老機構開展延伸服務,直接提供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或為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提供技術支撐;支持探索多種模式的“互聯網+”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模式和智能養老技術應用,促進供需雙方對接,為老年人提供質優價廉、形式多樣的服務;支持養老護理人員隊伍建設,加強專業服務人員培養,增強養老護理職業吸引力,提升養老護理人員素質;推動完善相關養老服務的標準化和規范化建設,通過購買服務方式,積極培育和發展第三方監管機構和組織,建立服務監管長效機制,保證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質量水平;支持采取多種有效方式,積極推進醫養結合,使老年人在居家和社區獲得方便、快捷、適宜的醫療衛生服務;支持老城區和已建成居住(小)區通過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開辟養老服務設施,支持依托農村敬老院、行政村、較大自然村利用已有資源建設日間照料中心、養老服務互助幸福院、托老所、老年活動站等農村養老服務設施,滿足城鄉老年人特別是空巢、留守、失能、失獨、高齡老年人的養老服務需求。(記者吳潔 通訊員陳佩春 陳昊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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