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有關規定,現將擬審批的《昆明市第十三污水處理廠建設工程(一期)》基本情況予以公示。
一、建設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昆明市第十三污水處理廠建設工程(一期)
建設地點:西山區高峣立交東南角王家堆片區用地
建設性質:新建
建設單位:昆明滇池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環評單位:昆明市環境科學研究院
建設內容:工程用地48000平方米,建筑面積38642平方米。采用改良A2O+濾池+高密沉淀池全地下式污水處理方案。污水總處理規模12萬m3/d,本期建設污水處理規模為6萬m3/d(含12萬m3/d土建,6萬m3/d設備),總投資66247.96萬元。
二、項目采取的環保對策措施
(一)施工期:
1.廢氣防治措施
(1)在施工過程中,作業場地應采取圍擋、圍護以減少粉塵擴散;圍擋、圍墻高度不低于2.5m;
(2)在施工場地安排專人專車對施工場地灑水以減少粉塵量,灑水次數根據天氣狀況而定。一般每天灑水1~2次;若遇到大風或干燥天氣可適當增加灑水次數;
(3)項目散狀物料、建筑垃圾運輸應采用密閉車輛;同時,車輛進出、裝卸場地時應用水將輪胎沖洗干凈;
(4)粉狀物料暫存場所盡量布置于施工場地中部,大風天氣時應進行必要的遮蓋;粉狀物料裝卸時禁止凌空拋灑;
(5)盡量避免在大風天氣下進行施工作業;
(6)在施工場地上設置專人負責棄土、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處置、清運和堆放,堆放場地應避開居民區的上風向,必要時加蓋蓬布或灑水,防止二次粉塵;
(7)對建筑垃圾及棄土應及時處理、清運、以減少占地,防止粉塵污染,改善施工場地的環境。
2.廢水防治措施
(1)施工場地周邊應設置排水溝,并在排水溝末端設置沉淀池對地表徑流進行沉淀處理;
(2)項目施工過程產生一定量的地下涌水,工程應采取止水措施,同時外排施工涌水必須經沉淀處理達標;
(3)合理安排工期,避免在雨天進行土方作業;
(4)雨天對粉狀物料堆放場所和臨時堆渣場進行必要的遮蔽,減少雨水沖刷;周邊設置排水溝及沉淀池,避免污水四處流溢或未經處理直接進入河道;
(5)項目應加強管理,做好機械的日常維修保養,杜絕跑、冒、滴、漏現象;另外,雨天應對各類機械進行遮蓋防雨;
(6)施工期建設符合《昆明市河道管理條例》的規定。
3.固體廢物防治措施
(1)項目產生的土石方不可能及時消納或運出時,渣土的臨時堆放點應選擇合理位置,盡量遠離項目周邊的關心點,設置適宜的攔渣工程,同時應在完工前進行清理、覆土、植被,有效地控制水土流失;
(2)廢棄建筑材料應對其進行分類集中堆存,能回收利用的部分,請回收商進行收購,重復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運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點,禁止與生活垃圾混合處置,禁止隨意丟棄;
(3)執行建設部第139號令、昆明市人民政府第58號令《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實施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昆政辦﹝2011﹞88號)等有關規定。
4.噪聲防治措施
(1)選用低噪聲施工設備;
(2)在進行建筑垃圾運輸時,應合理安排運輸時間,避免在夜間及交通擁擠時段進行;
(3)嚴格遵守《昆明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管理辦法》(昆明市人民政府第72號令)關于建筑施工噪聲污染防治的相關規定。
(4)將強噪聲設備布置于施工場地中部,并進行一定的隔聲及減振處理;
(5)在施工的結構階段和裝修階段,對建筑物的外部應采用圍擋,以減輕設備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6)在進行物料運輸時,應合理安排運輸時間,避免在夜間及交通擁擠時段進行,施工場地的施工車輛出入地點應盡量遠離敏感點,車輛出入現場時應低速、禁鳴;
(7)建設管理部門應加強對施工場地的噪聲管理,施工企業也應對施工噪聲進行自律,合理安排工期,減短施工的施工時間;加強對施工人員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為噪聲的產生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聲產生糾紛;
(8)項目施工期間應與施工方簽訂環境管理責任書,具體落實施工期噪聲防治措施,減輕對聲環境的不利影響,并防止擾民糾紛。
5.生態防治措施
在施工過程中,為減少對生態環境的不利影響,建設單位需落實以下生態保護措施:
(1)落實水行政主管部門最終批準的《昆明市十三污水處理廠建設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可行性研究報告書》中提出的各項水保措施,減少施工帶來的水土流失;
(2)填北面人工魚塘和場地中部植物藥廠大溝改道需要得到水利部門的批準;
(3)加強對施工人員的環境保護意識教育,嚴禁亂砍伐樹木、捕鳥抓魚;
(4)落實本評價中提出的水污染治理措施,防止施工期廢水對滇池近岸魚類等生物的生存不會造成大的影響。加強施工期的環保監督和生態監測,一旦發現施工期廢水對河道及下游滇池生物造成危害等,應及時通報有關部門,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采取補救措施;
(5)嚴格采取環評提出的環保措施,降低施工期噪音,夜間確需施工的,盡量減少光源用量,并使用遮光罩,同時加強施工人員教育,不得驚嚇鳥類、捕捉鳥類;
(6)加強征地規劃范圍內的土地資源與臨時占地的管理與保護,精心設計,合理規劃布局,嚴禁計劃外占地,嚴禁不合理堆放。施工材料、表土堆放等盡量遠離近滇池一側,以避免不當行為破壞湖濱帶表層,對以后濕地的生態恢復和重建造成不利影響;
(7)施工結束后臨時占地及時覆土植被,永久占地加強廠內綠化,減小因項目施工對區域植被帶來的影響。
6.其他
(1)建設單位應將本項目的環境保護作為工程的一個組成部分,納入工程的管理與監督中。建設指揮部內應設置環境保護的有關人員對環境保護進行監督管理;
(2)對環評報告提出的環境保護措施,以及各級環保部門提出的其他環保要求,在施工過程中應堅決實施;
(3)項目應對光源加設遮光罩,對小型產噪聲設備進行減振處理,以消除該部分影響。
(二)營運期:
1.廢氣治理措施
(1)惡臭氣體
①主要污臭氣環節,包括預處理階段(格柵、沉砂池等)、生化階段、污泥脫水階段產生的濃度相對高的臭氣,經風機抽吸,由生物除臭設備及活性炭過濾處理后統一由一根高于地面16.5m的排氣筒外排;排氣筒與生產調度中心合建,外部進行美觀設計,在作為排氣筒的同時建設成為場地內的一處景觀建筑;
②建立完善的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嚴格按規程操作,避免人為因素引起廢氣非正常排放;
③臭氣處理設備應考慮備用設施,以免發生事故排放;
④加強地表綠化,綠地率80%以上,同時采用綠化景觀效果好、適宜本地生長的喬、灌、草、木品種,喬木的比例達到綠地率的70%以上。
(2)備用發電機尾氣
①合理布局,減輕排氣對周圍關心點的不利影響;
②排氣口朝向避開易受影響的建筑;排氣口周邊設置一定的綠化隔離帶;
③運行過程中應開啟抽風系統,減輕廢氣污染物濃度。
2.廢水治理措施
(1)項目應實行清污、雨污分流;
(2)廠區辦公生活廢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與進廠污水一并進入第十三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
(3)按照《昆明市城市中水設施建設管理辦法》、《昆明市城市雨水收集利用的規定》的規定實施中水回用及雨水收集利用;
(4)化糞池應委托有環境工程設計、施工資質的單位進行設計和施工;
(5)項目內化驗室產生的廢水應單獨收集,經中和、沉淀等預處理達標后方可與其他污水混合;
(6)制定嚴格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嚴格執行,上崗員工必須經過認真培訓和訓練;
(7)指定專人負責污水處理設施的日常管理及維護,定期檢修設備,確保水設施持續穩定運行;
(8)排水口按照國家環保部要求進行規范設置,并設立明顯標示;安裝污水在線監測、監控系統。
3.固體廢物治理措施
(1)柵渣、沉砂池產生的沉砂分類集中收集,與環衛部門簽定合同,及時清運,日清運率100%;
(2)污泥脫水到含水率80%以下,運至昆明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中心進行處置,并與其簽定處置協議;
(3)加強污泥運輸車輛的監管,運輸過程注意不對沿途環境造成不利影響;加強污泥暫存場所及運輸車輛的清潔、消毒;
(4)嚴格執行《昆明市城市垃圾管理辦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58號)的相關規定對項目內固體廢物的分類、收集、儲運實施嚴格的管理,做到固體廢物妥善處置;
(5)生產調度中心辦公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委托環衛部門每日清運。
4.噪聲治理措施
(1)本項目主要設施均布置于地下,且地表綠化覆土厚度達2m,隔聲效果良好,項目與外界聯系的通風井、排氣筒、樓梯間等處應加強隔聲設計,采用隔聲門、隔聲通風櫥等,在通道處鋪裝吸聲材料,出口處加強綠化,建設綠化隔離帶等;以最大限度減輕噪聲影響;
(2)本項目噪聲源強最大的鼓風機房,應采取進一步噪聲防治措施,包括隔聲、消聲、減振等。建議鼓風機房內鋪裝吸聲材料、并選用低噪聲設備(如果選用源強為85dB以下的鼓風機,再加以房間吸聲材料的鋪裝,廠界噪聲可達標),在底坐安裝減振墊,進出風口加裝消聲器等措施加以治理;
(3)項目內所有污水處理設備均應認真選型、應選用優質低噪設備,設置專門的設備間,并對其采取一定隔聲、消聲、減振等措施進行治理;同時項目還應加強對污呢運輸車輛噪聲的管理,進出車輛限速、限制鳴笛;運輸過程合理選線,避開交通擁擠時段和路段,避開學校、醫院等環境敏感點和人群集中區;加強對駕駛人員的文明、環保教育,并加強監控,安裝GPS定位系統;
(4)加強配電房、泵房等的隔聲、消聲處理。
5.生態治理措施
加強綠化,美化環境。按《昆明市城鎮綠化條例》的要求進行建設;做好綠化工作。
6.環境風險防范措施
(1)危險品儲存注意事項
①每種危險品均應用專門的儲存裝置,不可混合擺放。
②儲存于陰涼、通風的庫房,注意防潮、防火、防高熱,庫溫不宜超過30℃。儲區應備有泄露應急處理設備和合適的收容材料。
③注意密閉操作,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建議操作人員佩戴直接式防毒面罩(半面罩),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穿防腐工作服,戴橡膠手套。
④防火防爆,嚴格按消防要求進行設計建設。
(2)運輸過程風險防范
使用專用車輛運輸,不運送其他物品,且車輛配備有全球衛星定位系統;運送工具使用后在項目內指定地點及時消毒和清潔。采用陸路通道進行運輸,不在飲用水源保護區的水體上運輸。
發生泄漏、擴散時,及時與環境保護、衛生部門聯系,并采取積極的堵漏、阻害措施,防止危險品進入附近地表水體,防止對運輸線路沿線居民造成不利影響。
(3)其他
①為使在事故狀態下污水處理廠能夠迅速恢復正常運行,應在主要水工建筑物的容積上留有相應的緩沖能力,并配有相應的設備(如回流泵、回流管道、閥門及儀表等)?梢钥紤]將初次沉砂池體積適當放大并安裝事故閘門,一旦出現故障導致污水處理設施不能正常運轉,將初次沉砂池作為事故池,并關閉閘門,將廢水儲存。
②污水處理廠采用雙路供電,設置備用發電機房,以防城市系統斷電時影響污水處理廠正常運轉。
③選用優質設備,對污水處理廠各種機械電器、儀表等設備,必須選擇質量優良、事故率低、便于維修的產品。關鍵設備應一備一用,易損部件要有備用件,在出現事故時能及時更換。
④加強事故苗頭監控,定期巡檢、調節、保養、維修。及時發現有可能引起事故的異常運行苗頭,消除事故隱患。
⑤嚴格控制處理單元的水量、水質、停留時間、負荷強度等工藝參數,確保處理效果的穩定性。配備流量、水質自動分析監控儀器,定期取樣監測。操作人員須時時保養調節,使設備處于最佳工況。如發現不正,F象,就需立即采取適當的調整措施。
⑥建立由污水處理廠廠長負責制的環境管理機構,從上到下建立起環境目標責任制,規范各部門的運行管理。對工作人員進行必要的審查,組織操作人員進行上崗前的專業培訓。組織專業技術人員提前進崗,參與污水處理廠施工、安裝、調試和驗收的全過程,為今后的正常運行管理奠定基礎。
⑦主動接受和協助地方環保局和其他相關部門的監督和管理。鼓勵公眾參與對污水處理廠的監督,最大程度減小不正常排放的可能性。加強運行管理和進出水的監測工作,未經處理達標的污水不得外排。
⑧污水泵房應設有毒氣體監測儀,并配備必要的通風裝置。
三、公眾參與情況
2016年6月23日-2016年6月29日在昆明滇池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網站上進行了全本公開,2016年6月25日,通過了市評估中心組織的專家論證。
四、環評文件放置地點
昆明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環保局窗口(紙質文本)、昆明市環境保護局網站、昆明市政府信息公開門戶網、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決策聽證網(電子文本)。
五、公示時間
2016年6月27日至2016年7月1日止(不含節假日)。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眾對擬建項目區域環境質量的看法;對目前區域范圍內存在的主要環境問題的認識;該項目建設過程中可能存在的環境問題;對本項目環境保護工作的建議;對本項目建設的態度。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眾可通過向指定地址發送電子郵件、電話、信函或者面談等方式發表關于該項目建設及環評工作的意見看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5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昆明市第十三污水處理廠建設工程(一期)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意見要求聽證。
八、反饋方式
昆明市環境保護局
Email:hpgsfk @aliyun.com
電話/傳真:0871-64145789 0871-63149810
通信地址:昆明市呈貢新區錦繡大街1號4號樓
郵編:650500
附件:《昆明市第十三污水處理廠建設工程(一期)環境影響報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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