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份,本報接連對白馬南區旁建蓋高樓一事進行了連續關注。昨日,小區居民們按照棕樹營街道辦的通知到白馬西社區會商采光補償方案。沒想到方案還沒宣讀完,居民們就已坐不住了,大家質疑為何整個小區那么多居民,只有18戶業主的采光受影響;一墻之隔建蓋高樓,把老白馬南區的房子弄壞了,誰來擔責?整個會議從開始到結束大約只用了11分半鐘,由于諸多不滿,面商會不歡而散。

白馬南區住戶商討新建樓盤賠償問題

住戶反映新建樓盤試打樁,老房子外墻就開裂
新聞回顧
45棟距工地僅2.7米
1997年左右,最早一批業主搬入白馬南區居住。由于建蓋時間較長,該小區內45棟、46棟等房屋前均出現地面下沉。按昆明市環保局官網上公布的《“KC2010-130”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顯示,將在白馬小區白鶴里旁設計建蓋高層住宅3棟。出于對工程影響房屋安全的擔心,業主們希望相關部門能先解答:建筑間距最小范圍是否符合規定、周邊房屋造成的損害該如何解決等5個疑問。業主李樹萍還進行現場實測,小區樓房中,45棟一角與工地最近,僅2.7米。
通知
18戶人家收面商函 5月20日,白馬南區一些業主的門上貼上了《關于KC2010-130地塊項目影響周邊房屋日照問題面商會的函》,當中提到:如KC2010-130地塊啟動,將對你所居住房屋的日照造成影響,為妥善解決日照影響問題,項目方已擬定安置補償方案,現我處邀請各位受影響住戶5月23日14:00到棕樹營街道辦事處白馬西社區居委會二樓會議室召開面商會,落款為西山區人民政府棕樹營街道辦事處。
記者了解到,這份面商會的函并非白馬南區所有業主都收到,而是有針對性地貼在了18戶人家門上。其他業主知道后覺得仍需要借此次機會繼續維護他們的自身權益,昨天下午近50位居民出現在面商會現場。 補償 3種方式供選擇 居民們按通知提前來到會議室,但到了14:00,會場除了居民還是居民。等了近10分鐘后,兩名男子走進會議室徑直坐到了主席臺上。沒有自我介紹,開場便宣讀起《關于譽河景苑(kc2010-130地塊)項目建設影響周邊房屋日照安置方案》。
安置方案共涉及45棟1、2兩個單元18戶住戶,安置方式有三種:貨幣安置、回遷安置和使用年限補償。貨幣安置,由具有二級以上房地產評估資質的評估機構根據房屋的區位結構等因素綜合確定評估價格,給予一次性貨幣安置;回遷安置,按照房屋所有權證證載面積,進行1:1回遷安置。回遷安置超過房屋所有權證證載面積,根據超過的面積大小給予不同的優惠價。使用年限補償的標準方法為:按照普通標準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70年減去房屋產權人房屋已使用年限后,每年給予房屋產權人每年5000元的使用年限補償費用。
會場
業主憤然離席
聽到這樣的方案,業主們情緒激動,開始吵鬧起來,有的甚至大聲敲響桌子。
“大家靜靜,大家靜靜。”一位體型稍胖業主大聲叫停了其他業主的吵鬧。在其質疑下,主席臺上男子從錢夾包里掏出“云南省行政執法證”,上面顯示姓名為李子田,職務為棕樹營街道辦事處副主任。坐在旁邊的男子也是棕樹營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居民沒有看到開發商代表。有業主問:“為何只有18戶人家,小區里的其他業主呢?”李子田說,采光影響范圍是規劃局制定的,如果有其他業主采光受影響沒納入補償,規劃局要承擔責任。
聽到這樣的解釋,業主們愈發不滿,一業主甚至推倒桌子,憤然離去,其他業主也先后離場。整個面商會僅持續了11分半鐘左右。
評論
面商會草草收場的原因,不只在于為何只有18戶業主收到面商函,也不只是3種采光補償方式不符合業主們的期待,關鍵在于權利沒有得到尊重,責任也沒有落實到位。在此之前,業主們已紛紛表示了自己的不滿,但迄今為止,訴求似乎并沒有得到正面回應。比如,業主們曾對環境保護局擬審批的《“KC2010-130”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向有關部門表達了5點質疑:為何沒有受影響的公眾的意見統計;為何沒有總平面布置及合理性分析;建筑間距最小范圍是否符合規定;高樓距鐵路如此近是否取得審批;周邊房屋造成的損害該如何解決。這基本囊括了業主們的訴求,尤其是最后一點——周邊房屋造成的損害該如何解決?多位小區業主此前就說過,“今年1月份時,有打樁機進駐施工,白天在圍墻四角分別打樁,導致小區圍墻撕裂,隨后樁機撤離。”還沒正式施工,就已對周邊房屋造成影響,問題顯而易見,為何沒有得到正面回應?當業主們的權利沒有得到足夠尊重和保障,開發商的責任也沒有落實到位,彼此不能先形成一定的共識,一旦觸及利益分配的問題,無疑更難以統一意見。這種情形下還召開所謂的面商會,除了傲慢就只有偏見。
更讓人不解的是,2012年就開始施行的《昆明市城鄉規劃管理技術規定》中,對建筑間距有非常詳實的規定,當僅有18戶人家可獲采光補償無法讓所有業主滿意時,給出一句“如果有其他業主采光受影響沒納入補償,規劃局要承擔責任”就萬事大吉?當然,讓人不解的還有政府有關部門的態度——除了沒有及時介入業主和開發商的利益糾葛,面對業主們的訴求也沒有第一時間回應,在召開面商會的時候,居然只見兩位公職人員,業主們連開發商的代表都沒有看到,這樣詭異的態度,叫業主們情何以堪?一句話,在白馬南區旁建蓋高樓可以,但請先讓各方權責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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