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貢大方居住宅小區建設項目的環評驗收公示

根據國家環保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的通知(環辦〔2013〕103號)要求,對昆明市五華房地產開發經營有限公司“呈貢大方居”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進行公眾參與信息公示。

一、建設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呈貢大方居住宅小區建設項目

建設單位:昆明市五華房地產開發經營有限公司

建設性質:新建

建設地點:呈貢烏龍片區

監測(調查)單位:玉溪華恒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設內容:項目地塊主要建設內容為住宅區、商業區、幼兒園等三大片區及相應的環保設施,目前已全部建成。住宅區共建設有11棟住宅用房,總戶數1494戶,其中21層的3棟,26層的2棟,27層的2棟,30層的4棟;商業區共建有2棟4-5層的商業建筑及2棟4-5層的綜合配套樓;幼兒園為1棟2—3層建筑。項目共設有6個化糞池,總容積為500m3;西北角綠化帶內設置1個中水處理站,處理規模為120m3/d。

二、項目采取的環保對策措施

廢水治理措施:項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雨水部分通過雨水收集系統收集后用于晴天綠化;幼兒園產生的廚房污水經隔油池處理后,與住宅居民、商業和綜合服務樓人員洗浴、沖廁、炊事等排放的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部分進入自建中水站,處理后的出水回用于項目區的綠化、道路灑水等,剩余部分目前為委托云南昱承環境衛生服務有限公司清運至云南深隆環保有限公司呈貢污水處理廠。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部分進入自建中水站處理,出水達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生活雜用水水質》城市綠化用水標準后,回用于項目區綠化、道路灑水、沖廁等,剩余部分定期清運至云南深隆環保有限公司呈貢污水處理廠處理,待古滇路市政污水管網完善后,排入撈魚河污水處理廠處理。經監測,外排污水達《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三級標準及CJ343-2010《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表1標準B等級。

廢氣治理措施:進出小區機動車排放的尾氣以及污水處理設施和垃圾收集設施,在運行時產生的廢氣及異味經空氣自然稀釋后對周圍環境甚微。備用柴油發電機置于地下室機房內,尾氣經排氣管引至地面排放。因發電機僅在突然停電的情況下使用,使用頻率及運行時間較短,發電機排放的尾氣對環境的影響不大。住宅區廚房油煙經各戶自行安裝家用抽油煙機和油煙收集裝置后,由內置煙道排至屋頂,油煙排放量小,時間短,對大氣環境的影響不大;幼兒園設有食堂已安裝合格的環保免檢油煙凈化設備,油煙凈化器去除率能達到《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的要求。

噪聲治理措施:加強車輛管理,設置禁鳴標識可減少汽車產生的噪聲;選用低噪聲的給水水泵以及污水處理的風機,將水泵風機置于相對獨立的房屋內,并采取隔聲處理;合理布設泵房、機房,留有一定的防護距離,通過距離衰減減少噪聲影響;備用發電機設置在獨立的配電室內,進行墻體隔聲、吸聲處理。經現場監測,項目邊界2、3、4測點晝夜測值均低于《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2類區標準,即:晝間≤60分貝,夜間≤50分貝;1測點位于城市交通干道一側,邊界噪聲晝夜測值低于4類區標準,即:晝間≤70分貝,夜間≤55分貝。因此,小區邊界噪聲滿足GB22337-2008《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2類、4類區標準要求。

固廢治理措施:生活垃圾分類袋裝后,可回收利用部分進行外售,不可回收利用部分集中收集后,委托環衛部門定期清運及處置。化糞池、污水處理設施產生的污泥,委托環衛部門定期清掏清運,統一處置。

三、公眾參與情況

2016年4月6日在環境影響評價論壇網站上進行了全本公開。

四、監測報告(表)放置地點

昆明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環保局窗口(紙質文本)、昆明市環境保護局網站、昆明市政府信息公開門戶網、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決策聽證網(電子文本)。

五、公示時間

2016年5月3日至2016年5月9日止(不含節假日)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眾對項目建成后環保工作的想法和建議,了解項目對社會各方的影響及公眾真實態度與想法,通過了解公眾的意見,切實保護受影響人群的利益。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眾可通過向指定地址發送電子郵件、電話、信函或者面談等方式發表關于該項目建設及驗收工作的意見看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5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呈貢大方居住宅小區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審批意見要求聽證。

八、反饋方式

昆明市環境保護局

Email:hpgsfk @aliyun.com

電話/傳真:0871-64145789    0871-63149810

通信地址:昆明市呈貢新區錦繡大街1號4號樓

郵編:650500

附件:住宅小區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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