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工人文化宮遷建項目的公示

根據國家環保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的通知(環辦〔2013〕103號)要求,對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進行公眾參與信息公示。

一、建設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昆明市工人文化宮遷建項目

建設單位:昆明市工人文化宮

建設性質:新建

建設地點: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東路CY集團原址

驗收監測(調查)單位:云南中科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建設內容:項目占地面積5806.67 m2,總建筑面積為61029.00 m2。建設內容為:主體工程六個區和地下兩層建筑,A區為綜合樓、B區為教育培訓中心、C區為劇院、D區為電影院、E區為文化藝術中心、F區為體育健身中心、地下負一層為餐飲業、地下負二層為停車場。

二、項目采取的環保對策措施

治理措施及監測結果:

1.項目區已實行雨污分流,已建雨水、污水管網、中水站(ICEAS+CMF+消毒工藝,處理規模為100m3/d)。項目設有6個隔油池,總容積為84m3,其中1個位于B區北面的綠化帶下,1個位于E區東面的綠化帶下,4個位于地下負二層。8個化糞池總容積為126.32m3,其中3個位于地下負二層,處理地下負一層衛生間廢水,其余5個分別位于A、B、C、E、F區旁邊的項目區道路下。項目區產生的廢水先經隔油池和化糞池處理后,一部分排入中水處理站處理達標后用于廠區綠化和沖廁;一部分排入人民東路市政污水管網。滿足要求。

2.項目區運營期廢氣主要為地下車庫排放的廢氣及汽車運行中產生的尾氣、垃圾桶、化糞池、中水處理站等產生的異味。地下停車庫已經安裝內置廢氣排氣管,并設置4個廢氣排口。地下停車庫產生廢氣由內置廢氣排氣管引入A區樓頂一個排口、B區樓頂2個排口、F區樓頂一個排放,對環境影響較小;中水處理站、化糞池污泥和辦公垃圾委托有資質單位及時清運,產生的異味經檢測達到GB14554-93《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二級標準,即:無組織排放周界臭氣濃度≤20(無量綱)。

3.項目在運營過程中噪聲主要為風機和中水處理站設備噪聲。

中水處理設備安置在封閉房間內、風機加隔音罩、娛樂活動在廠房內進行,同時項目還加強了整體綠化,通過墻體隔聲、綠化隔阻等措施進行噪聲降噪處理。

經監測,項目東、西、北三面界外1m處噪聲滿足GB22337-2008《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2類區標準,即:晝間≤60dB(A),夜間≤50dB(A);項目南面界外1m處達到4類區標準,即:晝間≤70dB(A),夜間≤55dB(A)。為達標排放。

4.產生的項目固體廢物主要來自企業辦公產生的辦公垃圾、隔油池廢油以及中水處理站和化糞池產生的污泥。項目區設有若干垃圾收集桶、2個垃圾收集房。并委托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理。

環保投資:總投資33082萬元,環保投資402.4萬元,占總投資的1.12%

三、公眾參與情況

2015年5月26日在昆明市環保局網站上進行了全本公開。

四、監測報告(表)放置地點

昆明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環保局窗口(紙質文本)、昆明市環境保護局網站、昆明市政府信息公開門戶網、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決策聽證網(電子文本)。

五、公示時間

2016年4月8日至2016年4月14日止(不含節假日)。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眾對項目建成后環保工作的想法和建議,了解項目對社會各方的影響及公眾真實態度與想法,通過了解公眾的意見,切實保護受影響人群的利益。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眾可通過向指定地址發送電子郵件、電話、信函或者面談等方式發表關于該項目建設及驗收工作的意見看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5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昆明市工人文化宮遷建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審批意見要求聽證。

八、反饋方式

昆明市環境保護局

Email:hpgsfk @aliyun.com

電話/傳真:0871-64145789    0871-63149810

通信地址:昆明市呈貢新區錦繡大街1號4號樓

郵編:65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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