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元旦起 云南省公積金可用于支付物管費

是不是還在為住房公積金賬戶上沉睡的錢苦惱?現在給你一個簡單易行的提取理由:支付物管費!

12月23日,記者獲悉,11月份,云南省住建廳已經聯合財政廳發文通知:從2016年1月1日起,全省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自有住房、租房、無房群體均在其列),就能用公積金支付物管費了,每人可提取1500元—2500元/年。

可喜的是,在任何一個工作日內,除了提供公積金繳存證明外,無需再出具其他證明,就能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物管費了。并且提取職工每年只能提取一次,提取額度按照職工繳存比例確定,當年不提取的來年不累計。

本站轉載文章和圖片出于傳播信息之目的,如有版權異議,請在3個月內與本站聯系刪除或協商處理。凡署名"云南房網"的文章未經本站授權,不得轉載。爆料、授權:news@ynhouse.com。

相關資訊

猜您喜歡

參與討論

登錄 注冊

熱門評論